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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梅树乡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开展脱贫攻坚“秋季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6 09:43:41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梅树乡人民政府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根据市脱贫办关于高质量开展脱贫攻坚“秋季攻坚”行动的通知》(广脱贫指发〔2018〕8)要求,结合区脱贫办《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2018年脱贫摘帽秋季攻坚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昭脱贫指办〔2018〕74号)广元市昭化区高质量开展脱贫攻坚“秋季攻坚”行动责任清单(昭脱贫指办〔2018〕84号)文件精神,打好全区2018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坚”战役,经乡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广元市昭化区梅树乡高质量开展脱贫攻坚“秋季攻坚”行动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结合区脱贫办《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2018年脱贫摘帽秋季攻坚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昭脱贫指办〔2018〕74号)文件精神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昭化区梅树乡高质量开展脱贫攻坚“秋季攻坚”行动责任清单


 

                                    

                                                                                                                                                                                                                              广元市昭化区梅树乡人民政府

                                                              2018年829

附件

昭化区梅树乡高质量开展脱贫攻坚“秋季攻坚”行动责任清单

主要任务

具体工作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全面对标规范基础工作

 

1.精细维护脱贫攻坚基础信息

根据《贫困户家庭基本信息复核指南》和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逐户对国家扶贫开发子系统、省“六有”大数据平台、贫困户村档和户档、帮扶手册和明白卡的基本信息开展复核比对,确保各类基本数据信息准确一致。能调整的及时调整到位,对暂时不能在国家扶贫开发子系统和省“六有”大数据平台调整录入的,要建立基本信息动态调整台账,收齐重要佐证资料存档备查。

乡脱贫办,村民委员会

2018年9月底前

 

 

2.修订完善村户档案资料。

比照国家、省级脱贫攻坚删繁就简文件规定和《村、户档案资料目录清单》,全面开展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整理规范完善工作,按照尊重原始依据、不搞推到重来和“删繁就简”要求,重点围绕缺项漏项、重复装订、逻辑错误等问题,对村户脱贫攻坚档案资料进行精简和规范。按照《精准扶贫手册填写指南》,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帮扶责任人填写《精准扶贫手册》的责任和村第一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对脱贫攻坚档案资料逐户进行审核把关的责任。

乡脱贫办,村民委员会

 

 

 

3.切实抓好返贫监测阻击。

  继续开展“回头看”,对已脱贫退出的36个贫困村“一低五有”和22813口贫困人口“一超六有”达标情况逐村、逐户、逐项核查甄别,监测已脱贫户在2018年标准下的达标情况,对不能稳定达标的村、户要逐户、逐村制定“回头帮”工作措施,确保年底前稳定达标。充分发挥预警监测体系作用,对因重大事故、重大灾害、重大疾病等因素,导致贫困户收入骤降、无安全住房等返贫风险户及时启动返贫阻击措施,通过医疗基金、残疾救助、重疾保险、临时救助、灾后重建等开展帮扶,确保不返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乡脱贫办,村民委员会

 

 

二、全面对标兑现落实政策

1.开展政策落实清理盘查。

聚焦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三个环节,重点围绕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低保兜底政策兑现,安全住房、产业扶贫等扶贫资金落实到位、拨付兑现和使用管理,精准识别和精准帮扶落实到位情况,结合惠农惠民补贴政策使用“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政策落实全覆盖清理盘查,依托驻村工作组和帮扶责任人,村村督导,户户检查,全面核实每户贫困户政策享受兑现情况。

脱贫办、乡计生办乡卫生院、乡小学民政乡村建所农业财政

2018年9月底前

 

 

2.开展政策落实对标补短。

对于应享受但政策未执行到位的,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及时足额兑现相关政策。对政策执行有偏差的要专题研究及时纠正。

乡财政所及相关部门、各村

 

 

 

3.开展汛期灾害损失补救。

对洪涝地质灾害影响贫困群众住房安全的全面摸排,及时解决住房安全隐患,确保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加强受灾贫困群众受灾受损情况统计调查,对因灾受损贫困户收入状况、住房安全、用水用电保障等进行分析评估,对无法达到脱贫指标的,及时纳入返贫;对通过采取补救措施可以脱贫的,要及时跟进,确保其稳定达到脱贫标准。

乡村建所、乡安办、乡民政所。各村

 

 

三、全面对标完成项目建设

1.对照指标加快推进工程进度。

全面对标检查“三有”、贫困村“村五有”、贫困户“户六有”等脱贫退出指标建设进度,挂图作战、把牢节点,正排工序、倒排工期,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

乡脱贫办及相关部门

2018年9月底前

 

 

2.完善配套确保按期投入使用。

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村公共服务水平,对已建成和即将竣工的标准化文化室、卫生室,要加快其他资源、设备设施同步配套,确保按期投入使用。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管护办法和公共服务设施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已建成设施的管护,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设施的作用。

乡党政办,各村

 

 

 

3.切实抓好工程建设保障。

及时拨付工程建设资金,充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建材供给,采取多种方式,精心组织、统筹用好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力量和工匠队伍。加强建材市场价格检查,执行建材明码标价规定,坚决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牟取暴利和价格欺诈行为。

乡财政所、乡村建所、各村

 

 

 

4.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

按照省、市关于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要求,抓好项目论证、入库、调整、出库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等工作。凡已建和在建项目,必须纳入项目库管理。

乡脱贫办,乡财政所。各村

 

 

四、全面对标稳定群众增收

 

1.认真做好群众收入测算。

认真核定贫困户收入达标情况,重点盘点今年拟脱贫户和往年已脱贫户产业发展收入和就业收入情况,对收入存在差距的贫困户及早制定整改补救措施,确保“一超”达标、稳定实现“两不愁”目标。

乡农业站、乡林业园林站、乡社保中心、乡脱贫办、各村

2018年9月底前

 

 

2.规范建设利益联结机制。

进一步找差补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强化农业产业扶贫、林业产业扶贫、工业产业扶贫、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集体经济发展扶贫,引进能人大户进村发展产业,鼓励贫困户通过流转土地、入股分红、打工挣薪等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多渠道增加收入。

乡农业站、乡林业园林站、乡社保中心、乡脱贫办、各村

 

 

 

3.创新资产收益扶贫模式。

积极探索推进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建立贫困群众通过各种股权设立、参与股权分红的资产收益扶贫长效机制,实现贫困户资产性收入较大幅度增长,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村级生产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发挥资产最大效益。

乡农业站、乡脱贫办,各村

 

 

 

4.推进扶贫产品销售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扶贫产品销售体系建设,实现扶贫产品与市场精准对接,推动形成产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互促进的大扶贫格局,为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奠定坚实基础。

乡农业站、乡林业园林站、乡社保中心、乡脱贫办、各村

 

 

五、全面深化问题整改

 

 

乡脱贫办、乡纪委监委

 

 

 

1.深化各级反馈问题整改。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持续抓实2017年中央考核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反馈问题、中央巡视组反馈四川脱贫攻坚问题、省委省政府考核市州党委政府和县区党委政府反馈问题、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督导反馈问题、省脱贫攻坚综合暗访督查反馈问题、市脱贫攻坚巡回督查暗访发现问题、“一诊”发现问题和审计机关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对照反馈的各类问题,分类别分批次建立问题台账清单,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落实整改责任,实行逐项整改销号;各行业扶贫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配合,协调联动发力,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2018年9月底前

 

 

2.深化问题自查认领整改。

在“对单对标”整改上级发现和反馈的各类问题的同时,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面上的现象问题举一反三做好自查,主动发现和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

 

 

 

 

3.严格问题整改追踪督查。

对已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问题真整改、真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和同类问题反复出现,做到“问题线索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确保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通过发现整改问题,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办法,形成提高脱贫质量的长效机制。

 

 

 

、全面深化群众工作

 

1.强化政策宣传。

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完成行业扶贫政策宣传片制作并下发至乡镇、村。各帮扶单位和乡镇、村组干部要在加强贫困户走访和宣讲政策的同时,充分利用农民夜校,进一步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和目标标准,宣传脱贫攻坚各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发展变化情况,消除非贫困户的疑虑和不满情绪,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认可度,确保实现“两个满意”。

全体乡、村干部

2018年9月底前

持续开展

 

2.积极营造氛围。

深入开展精神扶贫与感恩奋进教育,以村规民约为抓手深化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为引领,积极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坚定贫困群众脱贫奔康的信心。各地要充分挖掘脱贫攻坚先进典型事迹组建宣讲团,在本乡镇农民群众中开展巡回宣讲。扎实做好“10.17”扶贫日活动相关工作,营造更加浓厚的社会扶贫氛围。

 

 

 

 

3.开展正向激励。

全面推进集政治、荣誉、经济为一体的正向激励机制建设,在信贷评级、项目安排、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集体分红等方面给予先进典型优先和倾斜,扩大贫困群众参与度,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动力,鼓励贫困群众用勤劳双手脱贫奔康。

 

 

 

、全面深化作风建设

 

4.实行反向约束。

开展负面清单约束,完善村规民约,对大肆操办红白喜事、高额彩礼、非法宗教、铺张浪费、好吃懒做、赌博酗酒等陈规陋习和不良习气进行约束,坚决铲除政策养懒汉、以贫为荣的顽疾,坚决摒弃“等靠要”思想。各帮扶单位要会同乡镇和村组,通过逐户研判分析,锁定帮扶村成见深、惰性强、转化难的“负面对象”名单,在保持原帮户责任人不变的基础上,再确定一名帮扶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包思想教育、包政策落实、包转化改变的“三包”责任,实行限期转化销号。

乡纪委监委

2018年8月底前2018年9月底前

持续开展

 

1.进一步推进作风治理。

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纵向监督检查,严查政策落地、项目审批、资金安排、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乡纪委监委、乡脱贫办

 

 

 

2.抓好整改突出治理实效。

建立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清单制+责任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一对一”“点对点”实时跟踪整改进度,实行挂账督办、定期对账、办结销账,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3.继续抓好“一卡通”专项治理。

认真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联系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领域内“一卡通”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治理任务。

财政等相关部门,

 

 

、全面深化工作落实

 

1.进一步把握验收考核标准。

结合每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验收和第三方评估工作,组织学习领会脱贫攻坚考核评估验收标准和操作办法,把准基本要领和关键内涵,补齐验收考核评估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和薄弱环节,下足绣花功夫,确保验收考核评估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脱贫办

2018年10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