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文村乡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文村乡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因人事变动,决定调整文村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杜 林 政府乡长
副组长:赵剑波 人大主席
俞思银 王家工商所所长
成 员:刘洪运 负责安全工作
周兴蓉 民政所所长
李武林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
陈大福 兽防站站长
刘思友 文村乡小学校长
刘道凯 文村乡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主任、医疗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由刘洪运负责处理食品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
各村设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一名,由各村主任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各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如有变动,由相应人员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领导协调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区政府及食安办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求,制订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定期召开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及时安排部署和组织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并定期检查、督促和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落实情况。
3.适时召开领导小组议事会议,研究通过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工作意见,协调解决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4.健全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对辖区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5.完成区政府及区食安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责
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食安办”)为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为:
1.围绕区食安办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负责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安排任务的组织实施、协调及督促检查。
3.负责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召集。
4.掌握本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种植养殖业、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农家宴班子)的基本情况,建立监管对象电子档案和日常工作档案,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引导企业自律。
5.协助区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协助开展无证经营治理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工作,规范涉食涉药单位生产经营行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6.牵头开展辖区内的农家宴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家宴餐桌食物中毒事故。
7.加强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发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和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向区相关部门报告,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向区食安办和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
8.及时按规定向区食安办上报相关工作计划、总结、报表及监管动态信息,并向区场监督管理分局等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9.组织开展对所辖行政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培训指导;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对涉食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
10.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辖区居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监督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1.根据区食安办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对行政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考核督查。
12.完成区食安办和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村(社区)协管员主要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具体职责如下:
1.掌握本辖区内涉食涉药单位数量及基本情况(包括种植、养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村卫生室等),协助乡镇食安办及区场监督管理分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及时发现、上报涉嫌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线索、食品安全事故及食品安全隐患,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掌握本村(社区)家宴班子和民间厨师的基本现状,并登记建档;根据乡镇食安办要求,组织对民间厨师和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
4.加强对宴主和民间厨师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对农家宴举办情况进行事前备案和事中指导,落实相关安全保障措施;每月按时向镇食安办上报家宴备案情况;发现集体聚餐中毒事故立即向乡食安办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置。
5.配合乡食安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每月通过村广播宣讲食品药品安全知识1次以上,每季度出1期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栏。
6.参加乡食安办和区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7.完成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元市昭化区文村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