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乡“四强化”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强化干部学法培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学法,为全乡机关干部量身制定了学习培训计划,加强对干部法律、政策的学习,实行机关干部学法考试考核制,定期组织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相关依据,切实增强了干部的法治思维意识。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教育。结合全乡实际情况,利用会议、讲座、办专栏、悬挂标语等形式,在全乡各行政村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如民法、合同法、婚姻法等,加强对全民的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营造良好依法治乡氛围,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妥善解决各类土地、林权争议纠纷案件,普遍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三是强化决策科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提交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如工作目标的制定、管理制度的修订等;对涉及乡内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均邀请法律顾问和其他各方面代表参加,民主讨论,广泛征求民众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合法依据,有效地避免决策失误和行政执法错误现象发生。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常态。推行“三同”监督机制,不断加大行政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年度行政效能等多方面考核测评活动,自觉接受纪检监督、人大监督和司法监督,全面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不断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畅通民意反映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