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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丁家乡2019年燃气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2 11:42:59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丁家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丁家乡2019年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现将《丁家乡2019年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丁家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日 

丁家乡2019年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 编制目的

保证突发燃气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燃气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编制依据制定本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乡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广元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依据,编制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丁家乡行政区域内突发性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活动。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村、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的相应职责,有效地处置突发燃气事件。

2.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安排各村、相关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村和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保证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3.长效管理,落实责任。以保障燃气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落实燃气事故应 急责任机制。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组织领导体系的要求,成立丁家乡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乡应急领导小组)。

(一)乡应急领导小组

1.乡应急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邓洪均    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张德康    乡人大主席

田莹莹    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

李正元    乡政府副乡长

秦  林    乡政府副乡长

成  员: 于  晶     乡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杨上峰    乡安全生产办负责人

孙  虎    乡财政所所长

陈  军    乡村建所负责人

冯  琴    乡民政所负责人

赵  平    乡农经站负责人

伍兴福    乡林业站负责人

李秀林    乡农技站负责人

吕德东    乡计生负责人

何清英    乡劳动保障所负责人

邓  超    乡农业站干部

仲永洪    乡兽防站站长

李  军    乡兽防站干部

张开敏    乡兽防站干部

韩振林    虎跳派出所所长

薛发明    乡卫生院院长
冯克武    丁家小学校长
刘理敏    乡交管办工作人员

刘传玉    乡交管办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主任

2、乡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制订、完善和实施乡突发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2)领导和协调全乡范围内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部署乡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3)负责全乡突发燃气事故应急信息的通报、报告;及时了解、掌握全乡范围内突发燃气事故情况。

(4)组织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5)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6)决定其他有关突发燃气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二)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1. 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乡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乡安办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乡长李正元同志兼任,成员由杨上峰、陈军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2.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联络工作并接受、核实、处理、传递全乡突发燃气事故的信息; 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及时传达和执行乡应急领导小组和乡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落实和报告执行情况。

3.现场救援行动组及职责 

乡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组成若干现场救援行动组,一旦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燃气事故,立即开展有关工作。

(l) 紧急抢险组: 乡安办牵头。主要职责: 配合区突发燃气事故现场救援相关工作组,迅速组织消防人员、燃气企业赶赴事故现场, 查找并控制泄漏源,制止燃气的进一步泄漏和扩散; 全力以赴扑灭火灾,对泄漏、燃爆的燃气设施实施洗消; 疏散受灾群众,营救受伤人员; 按职责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

(2) 安全保卫组: 由虎跳派出所牵头。主要职责: 配合区突发燃气事故现场救援相关工作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工作,维护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做好现场交通疏理工作,保证救援时的交通畅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 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周边人员、财产、政府机关及重要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故。

(3)宣传报道组: 乡党政办公室牵头。主要职责: 会同区突发燃气事故现场救援相关工作组,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群众介绍事故的真相,对应急救援的相关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协助乡应急领导小组做好群众的稳定工作。

(4) 调查处理组: 乡安办牵头。主要职责: 配合区突发燃气事故调查处理专家组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等相关工作。

(5) 医疗卫生组: 乡卫生院牵头。主要职责: 配合区突发燃气事故现场救援相关工作组,做好医疗救护队伍、救护车辆的组织以及实施对伤病员的现场抢救、转移和后续救治等工作。

(6) 善后处理组:乡村建环卫中心牵头。主要职责: 对现场环境进行监测,迅速修复受损设施,尽快恢复供水、供电、供气和通信等;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要; 帮助受灾企业、单位尽快恢复生产;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和稳定工作。

三、事故分级

突发燃气事故按照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重大事故(Ⅱ级)、 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

(一) 特别重大事故(I级) 造成发生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

(二) 重大事故(Ⅱ级)造成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 30 人以下的重大事故;

(三) 较大事故(Ⅲ级) 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人员 死亡的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Ⅳ级) 1.在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影响正常生产的安全事故; 2.造成3人以下人员死亡的事故; 3.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四、应急响应

(一)预案启动一般燃气事故发生后,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联系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工作,并及时向乡政府和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燃气事故时,由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区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区政府批准后启动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二) 事故报告

1. 报告程序

(l) 突发燃气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应急组织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 前往现场,确认是否属于燃气突发事故。

(2)各有关部门和应急组织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报告乡政府、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2.报告内容报告应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l)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 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气源来源等; (3) 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5)事故的简要经过;(6) 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9)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3. 相关记录乡应急领导小组对组织、协调、保障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三) 响应行动突发燃气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乡应急领导机构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乡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置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影、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 指挥和协调

1. 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燃气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分析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向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由乡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并将事故情况报告乡政府。

2.第一时间内组织召开乡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乡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到位后立即开展应急工作。

3. 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与燃气行业主管部门 建立联系,了解并核实有关事故和处置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 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并收集、汇总事故发生情况和各部门意见,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随时向乡政府汇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4. 乡应急领导小组适时召开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会议, 根据事故和应急情况提出燃气系统的抢险、抢修、临时供气等工作方案,组织工作组赴现场协助、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5. 乡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要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坚守岗位并确保联络畅通。

6.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所需的抢险救援物资、力量需要跨区域支援的,应报告区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五)信息发布突发燃气事故的信息发布由乡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并会同乡党委办公室按要求统一实施,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

(六)结束流程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乡应急领导机构决定相应的应急结束,并负责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特殊情况下,由乡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宣布应急结束。

五、应急结束

(一)事故调查与总结按照市、区突发燃气事故应急管理有关规定,积极协助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对事故单位进行调查,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并提出整改意见,配合做好书面总结报告。

(二)善后处理 乡应急领导小组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认真做好事故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奖励与责任乡应急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者进行必要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应急保障

(一)指挥技术系统保障 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总指挥技术系统,满足指挥决策、应急协调和对外联络的需要,主要包括: 1.接受、显示和传递燃气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传递市、区应急领导小组实施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3.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二) 通信保障 1.逐步建立和完善全乡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响应网络系统,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应急领导小组同上级应急响应部门、有关单位和应急专家组通信联络的需要。2.应急响应期间,各有关部门要保障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随时接收市、区两级政府和突发燃气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和事发地的各种信息。3.力量与装备保障,联系燃气行业管理部门,了解突发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力量,掌握紧急情况下燃气设施抢险设备、 物资的储备和调配方案。

七、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有计划地开展预防突发燃气事故及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燃气安全使用及应急的基本常识等。公众信息交流工作由各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负责。

(二)培训按照区有关规定,由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培训所辖燃气企业等有关工作人员 。

(三)演练联系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