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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2019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19-04-25 10:20:14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六个精准”扶贫措施,加快推进贫困村向新农村、小康村转变,贫困户向宽裕户、小康户转变,如期实现脱贫增收和减贫目标。根据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广财农〔2018〕137号),区扶贫开发局、区财政局、区级有关部门、相关项目乡镇和项目村成立方案编制小组,深入项目区进行了认真摸底调查,在充分征求贫困村和贫困农户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特编制《广元市昭化区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昭化区位于四川盆地北部、广元市中部,东邻旺苍县,西及西南接剑阁县,东南与苍溪县相连,北与广元市利州区搭界。地理坐标为北纬31°53′41″~32°23′27″,东经105°33′9″~106°07′20″,属盆周丘陵向山区过渡地带,平均海拔900米。全区幅员面积1434平方公里,辖9镇19乡1个街道办事处,212个行政村1413个社。区政府驻地距离广元市城区18公里,距离成都310公里,属传统农业大区,经济社会发展较滞后,全区有建档立卡贫困村63个,截止2018年底仍有贫困人口1125人。

二、项目选择与确定

严格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改善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实现增收脱贫目标为重点,准确把握“六个精准”扶贫措施,统筹整合各级、各类项目资金,加强扶贫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紧密衔接,确保项目资金直接惠及贫困人口的原则,确定2019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对象、范围和建设内容。

三、项目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区域发展和脱贫攻坚规划为基础,以项目实施为抓手,瞄准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提升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围绕确保完成新阶段年度减贫目标任务和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加大对贫困户的精准扶持力度,确保其收入增长高于全区平均水平。通过完善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增收产业、改善人居环境,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四好”愿景,积极探索项目区脱贫致富新路子、新模式。到2019年底,项目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夯实,增收产业培育初步形成,农户环境建设得到较大改善,能力提升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事业建设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改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成效明显,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及质量明显提高,低收入人群愈来愈少,实现本次规划建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四、项目规划实施区域及覆盖贫困人口

本次项目规划覆盖9个乡(镇)12个村贫困人口14户44人。其中,贫困村4个4户9人,非贫困村8个10户35人。

项目规划扶持贫困人口14户44人。清水乡关帝庙村1户4人、香溪乡1户5人、梅树乡潼北村1户4人、晋贤乡新华村1户3人、道角村2户7人、陈江乡五龙村1户3人、紫云乡三清村1户4人、王家镇金星村2户6人、文星村1户2人、卫子镇新荣村1户2人、磨滩镇金华村1户1人、工农村1户3人。

五、规划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产业发展 。1.种植业。种植猕猴桃2户5.5亩,种植核桃3户14亩,种植桃子4户10亩,种植露地蔬菜2户7亩,种植丑柑1户1亩,种植李子1户8亩,种植香菇1户1034袋,种植魔芋1户2亩。2.养殖业。引进能繁母猪1户5头,新建猪圈2户40㎡,引进鸡苗6户3700羽,建养鸡圈7户252㎡,建养鸡大棚1户1个,养蜂4户28箱,养鱼90户139.2亩。

(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硬化院坝1户50㎡。

(三)贫困户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1户3人,新建住房11户37人。

(四)易地扶贫搬迁贴息。项目规划涉及计划2018年脱贫的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

(五)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规划涉及计划2018年享受小额信贷的贫困户。

(六)贫困村贫困户资产收益扶贫及纳入涉农资金整合项目。

(七)项目分乡镇和村建设情况见附件。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820.3602万元,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18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劳折资2.3602万元。

(二)项目分项投资。1.种植业。项目计划投资6.1802万元。其中,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91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劳折资1.2702万元。2.养殖业。项目计划投资6.59万元。其中,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劳折资1.09万元。3.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项目计划投资0.3万元。其中,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0.3万元。4.贫困户住房建设。计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9万元。5.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计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0万元。6.小额信贷贴息。计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00万元。7.贫困村贫困户资产收益扶贫及纳入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计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6.1万元。8.经开区21.7万元。

(三)项目分项投资及资金筹措见附件。

七、项目建设方式、报账和实施计划

(一)项目建设方式。精准到户项目由农户自建,发展集体经济扶贫项目由实施主体,按照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昭府函〔2016〕35号)要求组织建设。

(二)项目报账。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农户自行实施的项目财政先预拨至乡镇,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由乡镇直接打卡到受益农户。

(三)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建设期限为2019年1月至2018年12月,时间1年。2019年1月至3月完成项目规划编制及实施方案上报备案工作,2019年4月至6月完成项目投资40%,20198年7月至9月完成项目投资40%,2019年10月至12完成项目投资20%,并全面竣工验收和报账。

八、项目管理

(一)项目组织管理。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项目和资金主管部门、整合资金部门、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一把手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扶贫移民局,负责项目规划和实施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各项目乡镇、村建立相应的领导、实施和监督管理小组,明确项目涉及单位的职能职责,把项目建设中相关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二)项目工程管理。严格项目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项目由乡镇组织村实施小组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组织实施,村监督小组负责工程实施过程全面监管,发挥监督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增强项目拥有感和责任心,发挥群众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合理安排投工投劳,保障施工进度,并做好投劳人员出工记录和公开。加强工程监管,对施工过程、质量监督情况和检查验收等情况全面公示公开,做到应示尽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在比选施工队伍和所需物资采购时,至少要有3家有资质的公司或队伍参加,项目乡镇纪委、村廉勤委、村监督小组作为监督机构全程参与,并将结果在全村公开。单体工程和项目整体工程建设完工后,由项目乡镇、村先组织自验,出具验收结论,对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整改彻底后才能报账。

(三)项目资金管理。结合昭化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际,按照县级财政报账制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区财政设立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项管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群众意愿走的原则,资金封闭运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项目实施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工程完工后,审计部门及时会同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建设质量差、转移、挪用、拖欠、挤占、贪污项目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项目后续管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加强扶贫资金建设项目的后续管理,做到管护制度落实、工程产权落实、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落实,实现项目永续利用。项目村按照相关规定,讨论制定项目后期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经费来源、管护措施,并向村民进行公示公告。

九、效益预测

(一)生态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产业稳步发展,产业基础设施逐步配套完善,项目区产业结构的调整能力、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和耕地使用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可以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对项目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环境净化、土壤改良起到良好的作用。

(二)经济效益。本次规划项目具有见效快、效益好 、工期短、技术简单、施工容易、农民乐于接受等特点,项目实施后,农民人均纯收入将增加2000元以上,达到户户有增收致富产业,有稳定收入来源,对推动项目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社会效益。本项目坚持瞄准最贫困地区和最贫困农户,项目选择充分体现农户的真实需求,能够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项目的实施,为项目区培养一批有文化、有技能、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农民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能力有明显提高,实现 贫困人口如期脱贫,为项目区内经济社会环境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广元市昭化区扶贫开发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