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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4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4-25 14:50:41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环境保护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元市昭化区人民医院新建连廊和改造门诊住院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26日-2019年5月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725259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医院新建连廊和改造门诊住院楼项目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市昭化区人民医院新建连廊和改造门诊住院楼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杏林路

3、建设单位:广元市昭化区人民医院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将原住院部大楼一层、二层进行功能调整,一层改为中西药房,收费室,医保办,病理科等;二层改为检验科;门诊楼一层改为急诊科,并在其间新建两层封闭式连廊。项目总投资21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6、由于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未履行环评手续,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医疗废水进入医院原有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定点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通过设置垃圾桶收集,当日清运至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做到暂存设施、设备定期清洁和消毒,不得露天存放,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要统一移交给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集中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三)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暂存点,生活垃圾定时清运,日产日清,以降低垃圾恶臭对环境的影响。医院产生的医疗垃圾用垃圾袋密封收集转存于医疗垃圾暂存间,分类集中收集,交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集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