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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四举措”依法治理 不赡养老人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9-05-22 14:48:09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

一是强化宣传发动,营造声势氛围。以乡镇赶场日,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召开的各种会议以及“法律七进”活动为契机,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努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正确的舆论环境。

二是强化问题排查,分类梳理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庭、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依托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不赡养老人问题常态化排查,对本辖区内常住居民,特别是贫困户中不孝敬老人、不赡养老人、赌博成性、好吃懒做、不务正业、不抚养子女、虐待妇女、儿童、老人,闹访缠访等问题的人和现象进行全面排查,分类建立台账,为依法治理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是强化教育转化,依法履行义务。对排查出来的纠纷和相关案件当事人,采取由乡镇党委政府为主导,建立以乡镇干部、联村干部、民政、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法庭、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工作人员组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队,进行“一对一”思想劝导、道德感化和法律法规政策教育。通过教育转化彻底扭转其错误思想和行为,筑牢群众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意识。

四是强化依法惩处,依法根治顽疾。建立赡养案件专项法律援助制度,对涉及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案件,引导被赡养人依法提起诉讼,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努力做到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