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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15 14:44: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

(一)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税收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区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区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承办上级要求承担的税政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拟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分(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力,组织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六)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及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区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七)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十三)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负责全区财政干部业务培训。

(十四)承担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一)着力财源建设保障收入目标。一是加强财源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兑现区委、政府出台的支持工业企业、重点龙头企业等发展相关政策,大力扶持龙头和行业龙头企业,鼓励和引导企业上市,做强做大创税企业。支持优化营商环境,主动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推动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同时,培育壮大家居产业园、元柳工业园区和三江新区等产业增长极。二是强化收入征管。落实好《区税收共治六条措施》,引导外地中标企业在我区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防止税收外流,做到项目税收应收尽收。加强景区门票、罚没等收入收缴,确保非税收入应缴尽缴。加大区内国有资产资源拍卖力度,加快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推进,已报征回我区的土地指标要尽快实行“招拍挂”,实现土地出让收益最大化。继续跟踪协调电力公司、农商行、大唐四川川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等税收体制。三是加强资金争取。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和投资方向,吃透政策,结合实际精准谋划项目,重点做好西部家居产业城、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方面项目包装,完善充实项目和资金清单。坚持每月联系汇报制度和动态跟踪无缝对接,坚持定人、定时全程陪同,跟踪服务,盯紧盯牢,直到项目落实,及时掌握信息,确保纳入中央省市盘子的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建立权责利相结合的项目资金争取管理机制,压实各部门责任,继续实行“月通报季考核”等制度,逗硬考核,形成抓资金争取的强大工作合力。

(二)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大上级专项资金、债券资金争取力度,着力建立工业产业发展基金,推进产业园建设,做大做强家居、食品等特色产业集群。综合运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奖励等方式,统筹省市商务发展资金,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加大对企业的培育支持,促进传统产业加快改造提升,实施产品升级换代,支持物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和商业加快发展。二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好农村路”、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切实用好用活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式,因地制宜推行一事一议、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及PPP等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银行资本参与乡村振兴。三是支持文旅融合发展。大力支持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程,加快推进建设昭化古城旅游度假区项目,支持完成昭化院子文旅融合项目建设,强力推进大蜀道国际旅游目的地核心区建设,保障环湖旅游、青牛峡垂钓基地等项目建设。

(三)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入学习政策,坚持整合原则,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确保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巩固脱贫成效。用好用活四项扶贫基金,通过直接扶持、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充分运用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常态化监管,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二是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健全“借、用、还”相统一、公开透明、约束有力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全面准确掌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底数及相关资产情况,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争取省市新增债券支持,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上级资金争取力度,继续支持实施小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支持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和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继续筹措资金支持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设、农村三格化粪池改造、天然林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

(四)着力深化财政发展改革。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预算管理,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缴交比例。硬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刚性,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坚持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结转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对支持方向和用途相同相近的部门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盘活存量资金,集中用于支持高质量发展。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健全广覆盖、多层次、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将绩效评价覆盖全区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并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设置,推进绩效执行监控深入开展,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力度,建立以结果导向配置公共资源的绩效管理机制。常态引入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不断提高绩效评价的社会公信力和专业化水平。及时做好绩效信息公开,主动向区人大报告绩效评价情况,接受各方监督。三是深化国库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大“财政资金大统筹管理”推进力度,实现财政资金收支“一个口子”进出。积极探索试点国库电子化支付,全面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进一步规范财政库款和部门银行账户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实现“大平台”监控全覆盖。进一步缩减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五)着力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加强党的统领。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学习教育成果,更加坚定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全面落实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抓实廉政警示教育,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和防控,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监管、政府采购等工作,构建巩固财政监督长效机制,强化源头预防,努力消除廉政风险问题。三是锻造干部队伍。提高班子队伍能力和素质,加强财政干部能力建设,加强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强化乡镇财政所人员管理和业务指导,通过推进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创新,着力提升财政干部生财聚财理财、运用政策、责任担当和主动服务、团队协作等方面能力建设。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排查整治,紧盯“四风”新变化新动向,扎实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昭化区财政局机关、昭化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昭化区财政局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昭化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事务中心、昭化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昭化区财政局财政绩效事务中心、昭化区财政局财政信息中心。

四、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昭化区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收支总预算1300.08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下降49.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减少人员经费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300.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0.0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1300.08万元,基本支出1300.08万元,占100%。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00.08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下降49.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减少人员经费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0.0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7.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0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0.0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下降49.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减少人员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7.44万元,占92.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3万元,占3%;卫生健康支出17.67万元,占1.36%;住房保障支出36.04万元,占2.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207.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8.9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行政事业单位失业、工伤等保险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7.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6.04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0.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5.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8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的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0.7%。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的支出,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昭化区财政局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昭化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等6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08.98万元,比2019年预算同口径减少42.18万元,下降0.56%。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单位无车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