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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区天燃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22 10:39:21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广元市昭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昭安委〔2020〕5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通过政府持续精准、严格规范监管执法推动管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管道企业持续开展安全条件改造,不断提升管道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通过对天燃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的掌握,紧紧盯住天然气输送管道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深入分析研判各种安全风险,采取针对性的防范管控措施,全力防范管道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天燃气输送管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管道安全事故,遏制亡人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继续保持天燃气输送管道领域“零死亡”。涉及重点监管重大危险源等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安全可控;不出现重大管道安全事故隐患,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并彻底有效整治。着力提升管道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效能、管道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大力推动天然气输送管道行业领域安全、高质量发展。通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系列工作,全面促进全区天然气输送管道领域安全生产水平。

三、专项整治范围

全区天燃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的管道除外)及相关管道企业。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为期3年,自2020年4月起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重点整治攻坚阶段(2020年4月起至2021年6月)。全面推进天燃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督促管道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条件现状评估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回头查”历年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要进一步落实落细辖区内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管道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别管道安全风险得到全面有效管控。坚决守住不发生亡人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事故的底线。

(二)第二阶段:全面深化整治阶段(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在前阶段整治基础上,全面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提升管道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管道安全监管能力,推进天燃气输送管道领域安全高质量发展。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成果,对前期工作进行“回头看”,保持压力态势,形成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推进管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五、重点任务

(一)强化天燃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

1.全面推进天燃气输送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紧紧抓住全面落实责任制这一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坚持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为主线,全面推进制定全区天燃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有效实施清单制管理,压紧压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2021年6月底前,制定完善和全面推进天燃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闭环管理体系。2021年底前,针对推行清单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持续改进。

2.全面推进天燃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督促企业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要求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管道完整性管理体系,加强管道完整性数据管理。加强管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依法开展管道检验检测活动。建立健全管道全生命周期监测档案,及时发现和消除管道外部隐患,全面保障管道安全运行。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完整性管理数据台账,完善完整性管理体系。2021年6月底前,督促企业全面完成天然气管道完整性评价,针对评价不足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3.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深入开展天燃气输送管道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对排查的管道隐患要严格按照隐患治理期限、资金、责任、措施和预案“五落实”要求,及时治理、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督促各管道企业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要求。2021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4.强化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天燃气输送管道保护。全面摸天燃气输送管道分布和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的安全监管,推动管道企业建立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管道保护的长效机制,巩固天燃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整改到位,确保不出现新的重大隐患。2021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5.开展既往整治工作“回头查”。对近年来开展的“天燃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等工作效果组织开展“回头查”,查看既往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工作有无遗漏,着力查漏补缺、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完成。

6.提升管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督促指导各管道企业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并将应急预案等向应急管理和管道主管部门备案。编制修订本地区天燃气输送管道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评审,按照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2021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二)加大执法力度,推动管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协调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按照《管道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管道保护执法和安全生产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管道安全行为,剖析一批典型案例、曝光一批典型企业,充分运用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管道安全生产违法成本,持续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2021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三)提升管道监管效能,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

1.进一步细化落实管道监管责任。协调联合相关部门按照相关部门职能配置和责任分工,落实涉及天燃气输送管道领域安全监管的部门职责,形成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部门合力。2021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责任部门:区经信和科技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不断加强管道监管力量建设。切实解决管道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保障不力等问题。积极引进管道监管专业人才,采取集中培训、执法比武、安全专家指导服务、政府与企业双向挂职锻炼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基层管道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2021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3.持续改进管道监管方式方法。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精准管道执法,既要加大处罚特别是事前处罚力度,又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协调联合相关部门全面评估管道企业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等级确定监管类别,对管道企业实施动态、差异化的分级分类监管。2021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实施。成立天燃气输送管道安全三年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  韬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三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晋元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瑞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黄子岗  办公室主任

马  伟  安办主任

杨义刚  工业运行股股长

吴  非  能源电力股股长

刘  敏  信息化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能源电力股,由吴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共同推进实施。

(二)坚持工作标准,强化督导问责。要结合全区天燃气输送管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联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落实监督和执法检查责任,坚持“谁检查谁负责”,检查要深入现场、直击要害、深刻剖析,严禁观光式检查,对存在因整治走过场、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管道事故发生等履职不尽责、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技术支撑作用,通过购买服务排查、专家排查,提高检查质量。专项整治期间,企业凡存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等情形的,一律先停产,再依法处理。

(三)广泛宣传动员、总结推广经验。要认真开展动员部署,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天然气输送管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形成社会共治局面。要及时总结推广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