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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2021年三季度消费投诉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11 10:42:18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为进一步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深化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共治,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有效改善消费环境,打造“美丽诚信昭化 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名片。根据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工作的通知》(广市监发〔2020〕41号)精神,现将昭化区2021年三季度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如下:

一、受理情况

2021年第三季度我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听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共计71件(全国12315平台37件,广元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17件,电话及现场咨询14件,书面转办1件,不受理2件),其中:咨询14件、投诉48件、举报7件,不受理2件(无管辖权2件)。

二、分流处置

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三季度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71件,已全部分流处置,截至目前,已办结67件,未办结4件,办结率9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3万元。

三、数据分析

(一)消费者投诉48件

1.投诉商品质量问题10件,占21%。其中:交通工具汽车及家用轿车3件占30%;食品3件占30%;生活服务2件占20%;其他2件占20%。

2.投诉服务质量问题38件,占79%。其中:销售服务类18件(购买二手车与描述不符1件,汽车内饰不符1件,退定金2件,修车服务1件,质保1件,未按合同兑现车补1件,强制购买车险2件,购车车型不符1件,未签订购车合约1件,未按时退款3件,购车未退定金3件,强制维修消费1件)占47%;食品类3件(餐馆多收费用3件)占8%;旅游消费类11件(虚假宣传9件,不兑换入场券1件,海洋馆收费不合理1件)占29%;其他类6件(处理投诉不满意1件,购买口罩不能使用医保卡1件,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不合理1件,经营场所摔伤索赔3件)占16%。

(二)举报7件

不予立案5件(涉嫌餐馆变质1件,食品生产许可证过期1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1件,菜籽油涉嫌虚假广告1件,生态环境局书面转办1件);正在调查中2件(机动车检测站违规操作1件,推销药酒1件)。

以上7件举报均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三)咨询服务14件

均是口头、电话咨询涉及本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相关事宜。

从上述咨询投诉举报的数据来看,本季度热点和难点主要是体现在销售商品质量、销售服务、生活社会服务、旅游市场消费和食品消费行业类。重点在汽车的售后服务、旅游市场虚假宣传、旅游市场安全及食品质量和包装标识上。主要涉及汽车定金、维修,旅游行业宣传不规范、旅游市场安全、食品等服务和商品质量方面。产生的原因:一是经营者销售行为不规范,导致售后问题频发;二是经营者缺乏顾客至上、服务至上的理念;三是本地食品生产企业处在孵化阶段,规模小,标准低,缺乏市场竞争力。


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元市昭化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