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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0-10-15 字体: [ ]

杨永华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上所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垃圾房管理的建议》已收悉,近年来,我区不断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配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全区共有生活垃圾收集房712座。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责任。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我区通过大力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在美丽村庄建设、新农村建设、易地搬迁聚居点建设等项目实施中新建了一批垃圾房,建设单位主要有区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垃圾房建成后全部移交各镇,并进一步明确管理的主体责任,管理上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使用、谁管理”原则,由各镇、村全面负责垃圾房日常的维修、管理和使用。垃圾房管理上做到有人管、垃圾做到有人及时清运,垃圾房整洁、干净,无焚烧垃圾的现象。区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暗访、检查、督办、考核的工作力度,确保垃圾房管理规范有序。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管理机制。督促各村对垃圾房(桶)、垃圾收集点的所在位置、数量等登记造册,备案留查。垃圾房(桶)由保洁员管理,加强维护保养和清洗;全面健全完善保洁队伍,去年7月,对全区各镇公益性岗位人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确保了公益性岗位足额配备;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定岗、定责、定区域制度,实行优胜劣汰,对优秀的岗位给奖励,不合格的及时予以替换;对乡镇垃圾中转站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日常管理制度上墙,责任落实到专人,做好垃圾清运台账,确保我区垃圾处理体系规范运行;各村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统筹处理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的制度,积极引导农村居民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垃圾总量,规范生活垃圾投放,切实提高村组生活垃圾房的最大利用率。

三、进一步落实专人加强监管。落实垃圾清扫、收集责任制和生活垃圾房管理制度,合理界定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责任人。与保洁人员签订了保洁责任书,明确其工作职责、工作区域和工作报酬,并公示上墙。由保洁人员督促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实行房前屋后自我清扫、保洁、按规定地点、方式投放垃圾。同时,规定垃圾清运人员每天必须做到垃圾房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四、进一步抓好“垃圾革命”。按照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要求,关停乡镇非正规垃圾填埋场24个,委托中国环科院对对全区存量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的垃圾进行精准测量,并全面完成整治;全区已建成标准化乡镇压缩式垃圾中转站26个,购置垃圾箱(桶)1108个,规范改造垃圾屋129个,配置农村(乡镇)垃圾转运车辆30辆,委托的垃圾中转企业将全区农村垃圾全部转运至南山发电厂焚烧处置,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市场化,月均处置生活垃圾约600吨,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规范投放、高效转运。

下一步,全区将逐步取缔农村生活垃圾房,建立规范的垃圾分类收集点,实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感谢您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930

联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仲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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