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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区财政局助力“脱贫攻坚干部关爱救助基金”发挥效益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8-12-10 字体: [ ]

为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切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干部,激发脱贫干部工作激情,确保高质量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区委区政府成立了脱贫攻坚干部关爱救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区财政通过“一保障,三监督”促使基金正常运行。

一是保障“资金来源”。除其他捐赠资金外,主要以区财政专项预算安排为主,实现关爱基金筹集的经常化、制度化。首次区财政预算专项资金100万元,同时为保证关爱基金本金的稳定性,每年基金缺口下年度由区财政专项预算解决,保证基金基数不低于100万元。

二是监督“审核发放”。关爱救助基金需要进行申请、审批、公示三个流程之后才能发放给个人,区财政对每个流程的痕迹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进行重点监督,特别是审批的救助对象必须要在其所在乡镇(街道)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三是监督“精准救助”。“基金”只是针对因公牺牲、死亡、病故、致残、负伤的脱贫攻坚干部,对于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区财政将督促基金管理部门取消救助资格,追回救助资金,重新注入“基金”使用。

四是监督“会计核算”。基金由区党建扶贫领导小组负责设立专账进行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核算,区财政局将根据相关制度定期对基金会计核算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弄虚作假、调查失真、审批不严等情况,将提请有关机关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