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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美丽昭化·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1 15:57: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昭化区美丽昭化·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七届区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 月8       


 

广元市昭化区美丽昭化·宜居乡村农村

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彭清华书记在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助力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创建中国最干净城市建设,着力提升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持续开展“美丽昭化·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委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重大决策部署,以普遍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大力提升乡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常态化要求,坚持美化环境与提升素质并行,结合脱贫攻坚、最干净乡村、四好村创建等工作,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生活垃圾、村容村貌、厕所革命提升为重点,努力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为全区脱贫摘帽营造良好的环境。力争实现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开展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开展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集中力量、限定时间、不留死角,全面清理村庄内外、道路两侧、沟渠内、村庄周边积存的建筑和生产生活垃圾,彻底解决垃圾围村和村内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干净通畅,乡镇周边、交通沿线、景区周围无垃圾的目标。责任单位:区治理办、各乡镇(街道),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推进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农村可再生资源回收,将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延伸至乡村,开展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农村垃圾循环利用和源头减量措施。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治理办、各乡镇(街道)。

3.巩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水平。为确保到2020年底全面治理历史存量垃圾,彻底整治全区城乡生活垃圾环保隐患,力争在201810月底前,在全区建设26个日处理12立方米的水平移动压缩式中转站,将全区26个乡镇的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至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集中焚烧处理,基本建成村社乡镇收集--——区转运——市处理的城乡垃圾处理体系。责任单位:区治理办、各乡镇(街道)。

4.有效控制农村面源污染。严禁焚烧秸秆、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农田残膜资源化利用,确保到2020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实现农膜使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力争全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供销联社、区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二)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鼓励和推进农村户用厕所退街、进院、入室,消除简陋旱厕,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水冲式卫生厕所。结合乡村旅游发展,在我区旅游沿线规划建设一批符合风貌的旅游公厕,提高厕所建设管理水平。加强村民广场、集镇、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卫生公厕建设。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2.深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鼓励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专业化企业或个人进行改厕后的检查检修、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加快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粪污消纳用地,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到2020年,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各乡镇(街道)。

全力整治村容村貌。

1.整治大环境。大力开展集镇五乱治理,狠抓场镇车辆乱停乱放、商户跨门占道经营等现象,规范更新各类标识标牌,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规模化清理场镇、集镇的电线、网线等各类线缆“蛛网”现象。深入开展三清一拆(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拆除违章建筑)行动,全面清理“牛皮癣”小广告,营造干净整洁的公共空间和生活环境。各乡镇要强化政府驻地的环境治理,起好带头示范作用。责任单位:区治理办、各乡镇(街道)。

2.规范整理民居。房屋内外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产生活功能分区明确,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各类管线整齐规范。积极推行旱厕改造,确保圈舍人畜分离。严禁垃圾乱倒乱扔,主动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简易分类。责任单位:区治理办、各帮扶部门、各乡镇(街道)。

3.美化人居环境。全面清理房前屋后的杂草杂物,规范整理废旧木料、农具等物品,不随意堆放和就地焚烧垃圾、秸秆,保持庭院及房前屋后整洁卫生。拆除残旧围墙和废弃棚舍,规范圈养或定点养殖牲畜和家禽,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充分利用庭院、房前屋后、闲散地、废弃地开展植树造林等活动,建好一批前庭后院、瓜果蔬菜、鸡犬相闻、鸟语花香的生态微田园微菜园责任单位:区治理办、区农业局、各帮扶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大力整治重点区域环境

1.加强乡村道路整治。各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公路、铁路、村社道路等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扫保洁,彻底清理“三线”枯枝败叶、白色垃圾和牛皮癣广告等,彻底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污水直排等。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养路段、各乡镇(街道)。

2.加强水环境整治。结合河长制工作,全面治理农村水环境污染,采取综合措施恢复农村水生态,加快实施幸福美丽新村水库和塘堰清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水利设施风景区。积极推广生态河塘、生态渠道、生态河道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对全区河流实施清淤疏浚,有效治理农村污水直排,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各“河长制”联络单位、各乡镇(街道)。

3.加强景点环境整治。各旅游景点要加强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全面拆除与景观环境不协调或有碍景区整体形象的违章建筑。彻底消除景区内各种污染及乱象,结合景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规范服务标准和行为。加强景区保洁工作,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全日保洁。注重乡村旅游厕所与自然环境相协调,改善景区厕所卫生状况。责任单位:区旅游发展局、区属各旅游企业、各乡镇(街道)。

4.加强广告环境整治。强化公益性广告监管,及时更新维护或拆除破损的公益广告。严格规范柱式广告、电子显示屏、广告牌等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控制数量,规范质量,对未经审批且不符合规划的一律拆除。统一规划全区各类墙体广告设置,对现有建筑围挡广告,不符合设置要求的限期整改或拆除。规范各类店招店牌设置,及时清除陈旧、破损和设置期满的广告和店招牌匾。责任单位:区治理办、区国资局、各乡镇(街道)。

5.规范拆旧工地。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逐步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提升乡村环境管理水平。旧房拆除要设置安全警戒标志,规范堆放废旧建材,及时清理建筑废渣,最大限度还田复耕。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各乡镇(街道)。

6.加强建筑工地整治。严格统一规划、严格统一风貌、规范管理建材建渣摆放,加强建筑工作环境卫生治理,杜绝工地扬尘、白色垃圾、乱堆柴草、乱搭棚舍、公路沿线搭灶生火、乱挂衣物等现象。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各乡镇(街道)。

(五)全面提升群众素质修养。

1.强化村民文明健康意识。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和除陋习、树新风活动,普及文明卫生常识,倡导文明行为方式和良好卫生习惯,不断提高农村居民文明健康意识。道德模范、星级文明户、卫生户、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评选、文明细胞创建为抓手,大力倡树社会公德,弘扬社会新风,努力形成乡风文明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各帮扶部门、各乡镇(街道)。

2.深入开展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以及市级最干净乡镇、村庄创建。责任单位:区治理办、各乡镇(街道)。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推进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统一管理体制,推进村庄垃圾污水第三方治理,提升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创新投资运营机制和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等多种方式,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领域市场化改革。通过投资补助、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垃圾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并通过“认养、托管、建养一体”等模式开展后期管护,保障设施可持续运转。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治理办、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乡镇统筹、村社主导、群众主体的推进方式,切实强化对“美丽昭化·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工作措施,切实抓紧抓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区治理办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区委宣传部、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文广新局、区林业园林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等相关单位要依据职能,多方采取措施,助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美丽昭化·宜居乡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区电视台、门户网、广播村村响、村务公开栏等途径开展宣传,在醒目位置张贴主题宣传标语,营造全社会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各村社干部要经常深入农户开展宣讲、指导、督促,调动群众环境整治的激情。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创新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学生主题教育活动,带头示范、以点带面,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掀起“美丽昭化·宜居乡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潮。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并规范村庄及农居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管,完善农村环境保护志愿者和卫生劝导员制度,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社会管理体系。要指导各村社不断健全村规民约,完善门前五包”“庭院三清”“连户联洁等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定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不断强化村民自治,坚持不等不靠、自力更生,促进“美丽昭化·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成为群众自觉行为。

(四)强化考核督查。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办室、区治理办要成立专门的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定期通报、公开曝光等形式,加大考核检查力度,强化问题整改,对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通报问责处理。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美丽昭化·宜居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广元市昭化区昭化区“美丽昭化·宜居乡村”

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 强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姜云茂  区政府副区长

     贺旭红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区政府副区长

杜嫣然 区政府副区长   

  员: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扶贫移民局、区治理办、区养路段、区环卫所、区路政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各帮扶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治理办,由何中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