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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美丽柏林·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8 17:29:44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柏林沟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政府关于“美丽昭化·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尽快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现将《“美丽柏林·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昭化区柏林沟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0日     

柏林沟镇“美丽柏林·宜居乡村”农村人居   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


根据《广元市昭化区<“美丽昭化·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昭府办函〔2018〕11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的原则,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属各部门、各村(居)委会。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及公开公平、科学规范的原则。

三、考核组织

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办公室牵头,镇村建环卫所具体负责、村全程参与(见附件2)。

四、考核方式

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周一至周二进行全方位明查,次日对各村存在的问题在广播和镇脱贫攻坚工作微信群中进行通报,周五进行复查。

五、考核内容

(一)组织机构

1.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其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落实具体人员;要有相应制度、办公场所以及工作开展情况的记录。

2.成立一支保洁队伍,并严格落实保洁制度。

(二)宣传发动

整体宣传氛围浓厚、接地气,群众知晓率、认可度高。在村口、路边以及人口集中醒目位置至少设有2处墙体标语或宣传牌,内容要结合环境卫生整治、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等;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召开村民代表会、社员会以及农民夜校等形式,积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三)环境综合整治

1.村容村貌及集镇场镇(景区)环境卫生大整治。一是大力开展“五乱”治理和“三清一拆”(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拆除违章建筑)行动;二是加强对辖区内道路沿线和公共空间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力度,三是加大秸秆焚烧整治力度;四是高标准整治集镇(景区)环境,做好场镇规范经营,实行景区保洁员、“门前五包”制度;五是持续做好农村废旧危房清理,继续开展农村危旧土坯房拆除工作,拆旧材(木)料要堆放有序,全面禁止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六是开展建筑工地综合治理,规范在建工地的建材建渣堆放,严禁占用道路或其他公共区域,施工人员的加工、制作也不得占用村社道路或其他公共活动空间;七是抓好聚居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抓好“厕所、污水、垃圾”三大革命。一是广泛动员村民参与改厕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场镇景区旅游公厕要做到有专人保洁;二是大力开展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对柏林湖、塘、库、堰及微水池的管理,确保水域面及周边清洁干净无污染;三是居委会要加快垃圾中转站建设,保障各村垃圾有处可运,配置完善村垃圾收集转运系统。

3.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居住环境卫生整治,户达到室内外干净整洁无异味,做到“三定(卫生定时打扫、物品定点摆放、畜禽定点饲养)”、“三勤(勤洗、勤扫、勤捡)”、“四个一(柴火粮草一展齐、鞋子衣服一条线、家具灶具无一尘、阳沟院坝一码平)”。各社要开好社员会,讲清整治的要求,社长负责本社的农户环境卫生整治指导工作。

4.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大力推进聚居点排污管网建设、垃圾房建设等,推进村社道路、入户道路硬化及破损道路修复,对村卫生室、文化室等功能完善提升,切实发挥作用。

(四)乡风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文明道德积分、星级文明户、清洁家庭示范户、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办好农民夜校、知识政策培训课,激发村民向上向善、清洁家园的热情。

(五)资金使用管理。明确各村(居)委会在年度公共运行维护资金中列取3万元专项用于环境整治工作,并严格、规范、有效使用。

(六)群众满意度。通过入户、访问,现场调查一定数量群众、村民,了解群众对整治工作开展的满意度、村容村貌的变化。

(七)整体感观。通过现场感受,以整体观感度评价各村(居)委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效果,分好、中、差三个等次。

(八)加、减分事项。在市、区督查暗访中为镇争得荣誉的给予加分,反之扣分;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在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比武”中表扬的,给予加分,反之扣分;整治工作能够常态长效的,给予加分,反之扣分。

六、考核指标及分值

总分值100分。其中,组织机构5分,宣传发动5分,环境综合整治80分,重点环节10分。加减分按加减5分计入检查总得分。

七、考核结果运用

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对各村(居)委会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各村公共运行维护资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中的1万元用于考核;村社干部25%绩效工资中的10%、居委会25%绩效工资的20%纳入此项工作的专项考核。

(一)周检查、通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对各村(居)委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打分,并在集镇设置了柏林沟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评比栏和场镇环境卫生整治曝光栏。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村连续两周排名倒数第一、场镇曝光后长期未整改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要在镇相关会议上表态发言。

(二)月评比。对每周的检查得分累加到月底进行评比公示,月初通报上月评比结果。对月排名最后一名的,镇主要领导要约谈相关责任人;连续两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镇纪委监委将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年终考核。将月评比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名,分别奖励0.5、0.3、0.2万元,其奖金的30%用于奖励村主要负责人,其余用于奖励有功人员;对排名最后一位的,要相应扣减该村公共运行维护资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中的1万元,并取消该村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村三职干部25%绩效工资中的10%、居委会25%绩效工资的20%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所得分值进行计发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