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出实招 昭化区市场监管局对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包容期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9-02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服务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助力昭化区市场主体信用提升,近日,昭化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对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包容期免予行政处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针对市场主体未年报、逾期未年报行为实施服务型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

公告明确,按照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考虑疫情对昭化区市场主体造成的影响,决定对未主动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在2022年10月31日前(含)主动改正(补报年度报告),并向该局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状态申请的,该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免于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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