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马上办事项流程图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8-31

一、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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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2、将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需要土地证这一资料改为只需提供土地权属证明(如:土地成交确认书或土地成交合同)。

3、审批表取消区领导签字一栏。

备注:从所有材料齐备接件确认后开始计时,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建设单位或个人书面申请原件1份(政务中心领取);
    2.建设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书原件;

3.发改或相关部门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4.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出让土地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份;

5.原以划拨、出让或者依法转让等方式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有关文件;

   6.国土部门确认的宗地界址点坐标表(原件);

  7.建设用地位置界限图1份;

8.其他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二、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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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2、取消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提供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备案通知、初设方案批复文件。改为只需建设单位或个人书面申请、建设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发改委立项批复文件或备案通知原件、选址意见书(划拨土地)及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章、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加盖红章以及界址点座标原件一份、经规划部门审核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3、审批表上取消区领导签字一栏

备注:从所有材料齐备接件确认后开始计时,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建设单位或个人书面申请(联合建房需联合申请并提供联合建房协议);

2.建设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改委立项批复文件或备案通知原件1份;

4.选址意见书(划拨土地)及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加盖红章以及界址点座标原件一份;

6.经规划部门审核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规划科已复核并签章)(注:1.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依据《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对项目的建筑面积进行工程预测绘,将建筑面积测绘报告编入方案设计文件,测绘报告包含:建筑面积、房屋平面布置、层高、建筑高度等内容;2.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需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还应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7.建筑红线图原件1份。

三、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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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工作日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备注:从申请单位在四川省建设厅官网申报系统内审核通过后开始计时,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一)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一书两证复印件(区住建局规划股办理。一书:选址意见书,国有划拨土地的需提交;两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集体土地的提交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验原件);

(三)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区住建局质安站办理。原件各一套);

(四)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区住建局招标办办理。副本原件一份);

(五)经备案的中标(中选)通知书(区住建局招标办办理。原件一份,招标项目提供)

(六)图审报告及图审备案通知书(区住建局建管股办理。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七)经备案的监理合同(区住建局质安站办理。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八)缴纳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区人社局出具的书面证明和发票复印件,查验原件。依据:?国办发〔20161号;?广府发〔20121号);

(九)工伤保险证明(区人社局出具的发票,查验原件。依据:广人社办发〔201676号);

(十)缴纳工会经费的证明(发票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依据:广工发〔201450号);

(十一)资金到位情况证明(依据:建设部令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那个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八)款: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起无拖欠工程款的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十二)人防证明(区人防办出具证明,昭府函[2016]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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