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流程图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说明:
1.工作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先期承诺的9个工作日,缩短为6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为业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之日后,审批部门办理的时限。不包括专家咨询、业主修改送审稿、提供审批稿的时间。
3.领导审查环节减少,改为及时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电话报告制度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签批制度。
备注:从所有材料齐备接件确认开始计时,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项目申请表。
2.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名称、范围及建设时间。
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初步审查意见。
二、水利工程建设审批(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审批)流程图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说明:1.工作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先期承诺的9个工作日缩短为6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为业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之日后,审批部门办理的时限。不包括专家咨询、业主修改送审稿、提供审批稿的时间。
3.领导审查环节减少,改为及时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电话报告制度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签批制度。
备注:从所有材料齐备接件确认开始计时,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关于审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正式文件)。
2.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
3.已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专题报告书(或核准和备案材料)或已审定的工程安全鉴定专题报告书。
4.环境评价报告批文。
5.水土保持方案批文。
三、水利工程建设审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流程图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说明:
1.工作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先期承诺的9个工作日缩短为6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为业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之日后,审批部门办理的时限。不包括专家咨询、业主修改送审稿、提供审批稿的时间。
3.领导审查环节减少,改为及时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电话报告制度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签批制度。
备注:从所有材料齐备接件确认开始计时,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关于项目审查的申请报告。
2.有关规划的批准文件(项目建议书阶段)或者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阶段)。
3.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水利工程建设审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影响报告书、表预审)流程图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说明:
1.工作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先期承诺的9个工作日缩短为6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为业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之日后,审批部门办理的时限。不包括专家咨询、业主修改送审稿、提供审批稿的时间。
3.领导审查环节减少,改为及时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电话报告制度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签批制度。
备注:从所有材料齐备接件确认开始计时,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
2.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3.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
五、水利工程建设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流程图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说明:
1.工作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先期承诺的9个工作日缩短为6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为业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之日后,审批部门办理的时限。不包括专家咨询、业主修改送审稿、提供审批稿的时间。
3.领导审查环节减少,改为及时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电话报告制度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签批制度。
备注:从所有材料齐备接件确认开始计时,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表。
2.拟报批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3.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4.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流程图
说明:
1.我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全面下放权力到乡镇、村,实行村民自建模式,不再按照“水利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图”审批。由专业施工单位承建改为村民自建;
2.公开招标改为村民一事一议;
3.全额财政投资改为财政补助;
4.水务部门定建设方案改为群众自定;
5.水务部门验收改为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
6.资金拔付到施工单位改为到乡镇政府账户;
7.复杂的工程软件资料改为必须的几样要件,精简了资料;
8.水务部门全程把关改为水务部门全程技术服务。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为工程建设效率提升、资金节省、后期管理夯实了基础。
七、取水许可审批流程图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说明:
1.工作由法定的45个工作日、先期承诺的2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为业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之日后,审批部门办理的时限。不包括专家咨询、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时间。
3.为了进一步精简流程,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合并批复,减少了批复环节。
4.领导审查环节减少,改为及时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电话报告制度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签批制度。
备注:从所有材料齐备接件确认开始计时,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取水许可申请表。
2.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的批准文件。
4.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5.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他文件一式三份
6.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需要设置排污口的,申请人在申请取水许可的同时,应一并提出排污口设置申请;从水利工程中取水的,申请人应当与水利工程供水单位签订供水协议。
八、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审批流程图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说明:
1.工作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先期承诺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6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为业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之日后,审批部门办理的时限。不包括专家咨询、业主修改送审稿、提供审批稿的时间。
3.为了进一步精简流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审查后向申请人出具专家审查意见,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的审批和取水许可审批文件合并办理。
4. 取消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
5. 领导审查环节减少,改为及时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电话报告制度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签批制度。
备注:从所有材料齐备接件确认开始计时,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申请。
2.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告表)。
九、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流程图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说明:
1.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工作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先期承诺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6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为业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之日后,审批部门办理的时限。不包括专家咨询、业主修改送审稿、提供报批稿的时间。
3.领导审查环节减少,改为及时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电话报告制度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签批制度。
备注:从所有材料齐备接件确认开始计时,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报告。
2.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
3.目有关批准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等。
4.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流程图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说明:
1.工作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先期承诺的11个工作日缩短为6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为业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之日后,审批部门办理的时限。不包括专家咨询、业主修改送审稿、提供审批稿的时间。
3.领导审查环节减少,改为及时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电话报告制度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签批制度。
4.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内的土地和水工程审查、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建设项目位置和界限审查、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实行同步、同流程、一次性审批。
备注:从所有材料齐备接件确认开始计时,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书。
2.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系具有乙级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资质或省级以上科研机构)。
3.建设项目涉及河道部分的工程建设方案(可研或者初设)。
4.兴建项目的依据。
5.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签订的有关协议。
十一、河道采砂许可流程图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说明:
1.工作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先期承诺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为业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之日后,审批部门办理的时限。不包括专家咨询、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时间。
3.领导审查环节时限减少,改为及时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电话报告制度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签批制度。
备注:从所有材料齐备接件确认开始计时,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拍买成交确认书。
2.缴清全部款项(有缴款凭证,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河道采砂许可证申请表。
4.交通(海事)部门签署意见 。
5.符合规定的开采方式、清障方案(委托中介机构设计)。
6.申请人交验《营业执照》,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采砂现场负责人的授权书,明确授权范围;(项目法人和现场负责人均应提供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1寸照2张及联系电话)。
7.采砂设备清单和采砂技术人员名单(生产中如需更换设备和被授权人、技术人员,应提前报区水务局备案)。
十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审批流程图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说明:
1.工作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先期承诺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6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为业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之日后,审批部门办理的时限。不包括专家咨询、业主修改、提供审批稿的时间。
3.领导审查环节减少,改为及时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电话报告制度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签字制度。
备注:从所有材料齐备接件确认开始计时,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
2.立项审批文件(或备案文件);
3.建设单位营业执照(个人不提供);
4.项目法人身份证;
5.建设项目征占地面积证明;
温馨提示:凡在我区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委托具有水土保持资质的单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一式5份。
十三、工程建设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有效灌面、工程水源审批流程图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说明:
1.工作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先期承诺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6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为业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之日后,审批部门办理的时限。不包括专家咨询、业主修改送审稿、提供审批稿的时间。
3.领导审查环节减少,改为及时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电话报告制度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签批制度。
备注:从所有材料齐备接件确认开始计时,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书。
2.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方案和补救措施文件。
3.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名称、地点、占用量或面积等。
4.兴建项目的依据。
5.对工程原有功能的影响、补偿方式和替代工程方案。
十四、利用水利工程开展经营活动审批流程图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说明:
1.工作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先期承诺的12个工作日缩短为6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为业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之日后,审批部门办理的时限。不包括专家咨询、业主修改送审稿、提供审批稿的时间。
3.领导审查环节减少,改为及时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电话报告制度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签批制度。
备注:从所有材料齐备接件确认开始计时,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表。
2.开展经营活动的内容、利用范围、利用时间。
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初步核实意见。
4.对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影响评价和对水利工程生态环境、水质等方面的影响评价。
5.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补偿计划。
十五、坝、堤、闸兼做公路审批流程图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说明:
1.工作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先期承诺的12个工作日缩短为6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为业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之日后,审批部门办理的时限。不包括专家咨询、业主修改送审稿、提供审批稿的时间。
3.领导审查环节减少,改为及时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电话报告制度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签批制度。
备注:从所有材料齐备接件确认开始计时,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水工程管理单位申请书。
2.大坝注册资料。
3.专家对大坝兼做公路的论证报告(交通部门出具的公路等级认证)。
4.交通主管部门设定的线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