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02-01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0号)、《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的通知》(财办建〔2017〕3号)、《省商务厅、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印发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商市建〔2017〕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

(二)责任主体: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内容:农产品上行工程、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站点工程、电商人才培训工程。

    (四)投资规模:4025万元。

(五)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2000万元,企业自筹2025万元。

(六)建设时间:2017年9月—2019年5月。

二、总体建设目标

到2019年上半年,全区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农产品上行效果突出,新培育涉农注册商标16个,全区上行农产品品种达到17个,整合建成区级仓储物流中心1个,完善电商物流专线1条,形成区、乡(镇)、村三级统一配送体系,建成新农旅一体化电商示范基地4个,培育形成100家网店主体,建成本地电子商务支撑服务系统。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建成广元市昭化区电子商务孵化创新中心,入驻企业达到50家以上,至少培育电商服务企业1家,累计建成110个村级(乡、镇、街道)电商服务站点(含32个贫困村电商服务点)。人才培训成效显著,累计培训农村电商人才5000人次以上。

三、建设基本原则

(一)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市场化运作,突出企业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发挥政府在产业政策、服务管理、组织协调、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创造有利于电商发展的环境。

(二)整合资源,降本增效。充分利用全区各类产业园区、闲置厂房、商业化电商平台、物流快递公司、邮政网点、旅游景区、生态农场、农家店等主体,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将存量整合与增量投入有机的结合,起到降本增效的作用。

(三)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精准扶贫,共享发展。充分发挥农村电商助力扶贫攻坚作用,以贫困村为重点对象,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培养农村电商人才,建立完善农民参与机制,持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五)突出特色,形成示范。突出电商与新农旅的融合,打造一批农旅一体化的电商示范基地,以旅促农,农旅互动,推动一批特色农产品上行。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农产品上行工程(总投资34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1600万元)。

1.农产品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1)农产品网销标准化。依托昭化特色农产品产业优势,推动网销农产品品质分级标准化、包装规范化、产品编码化等标准化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对全区17类农产品进行奖补。

(2)农产品生产认证。对全区实现电商销售的初级农产品并通过“三品一标”认证(至少培育无公害农产品1个、绿色食品5个、有机农产品8个)和实现电商销售的深加工农产品并通过SC认证的进行以奖代补。

(3)农产品品牌培育。大力培育本土农产品品牌,实施区域品牌战略,对没有商标的农特产品,新注册商标且实现电商销售的进行以奖代补;对有商标的农特产品,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四川省名牌、广元市知名品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实现电商销售的进行以奖代补;对打造区域公共品牌的企业进行补贴。

(4)农产品质量追溯。建立全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溯源示范点的建设,配置监测设备、条形码/二维码打印机、电脑等设备。 

(5)新农旅一体化电商示范基地。在昭化镇、石井铺镇、大朝乡、丁家乡等乡镇建立新农业、新旅游、新业态一体化特征的电商示范基地4个。

(6)资金预算和资金筹措情况:总投资额度为111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1万元,企业自筹716万元。

(7)实施时间:2017年10月—2019年5月。

2.农产品产地集配设施建设

(1)根据全区农业产业布局及现有设施分布情况,突出资源整合,在元坝镇、紫云乡各改建1个使用面积不低于1000平米集农产品集货、检测、预冷储存、分级、初加工、包装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在昭化镇、大朝乡、元坝镇、丁家乡等乡镇建设4个使用面积分别不低于40平米的集货、储存等功能的集配站。

(2)投资预算和资金筹措:总投资160万元,中央财政补贴75万元,企业自筹85万元。

(3)实施时间:2017年10月—2019年5月。

3.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建设

(1)农产品电商销售主体培育。引导一批传统企业互联网转型升级;培育一批本土电商企业;孵化一批由大学生、城镇待业青年、农村青年、兼职创业者为主体的中小网店、微店。建成100家网商,其中企业网商20家、个体网商80家。

(2)建成本地电子商务支撑服务系统。集昭化所有农产品及供应商货源信息供应整合;集官方商城交易功能整合;集实物库存、订单、物流作业、配送等物流整合;集第三方平台、分销平台、微商平台等渠道整合于一体的电商智能服务系统。为100家网店提供统一商品供应信息、统一存储、统一品牌化、统一销售、统一服务、统一物流配送的服务支持。

(3)农产品线上呈现设计创作研究室。建立产品拍摄工作室,配备相机、电脑、闪光灯、背景板及辅助背景物品。策划设计、提炼、挖掘出各产品卖点、详情描述、文化背景等信息。

(4)培育农产品销售龙头企业。在区内培育1至3家销售农产品的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农博会、招商活动、展销会、第三方网销平台,利用媒体广告、网络营销、专题报道以及公共关系等传播手段,提高公众对品牌形象的认知度和美誉度,从而带动本土农产品的销售。

(5)投资预算和资金筹措:总投资1063万元,中央财政补贴404万元,企业自筹659万元。

(6)实施时间:2017年10月—2019年5月。

4.对农产品销售主体给予奖补

(1)对农产品销售主体给予奖补。对中小网商或创业网商、支持实体企业参与电商发展、支持实体企业抱团开展网络营销、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强电子商务示范建设,对农产品电商销售主体根据销售业绩进行奖补,销售额达到10-50万,给予奖励1000-5000元;销售额达到50-100万,给予奖励2-5万元;销售额达到100-500万,给予奖励5-10万元;销售额达到500-1000万,给予奖励10-30万元;销售额达到1000万以上,给予奖励30-50万元。

(2)资金预算和资金筹措情况:总投资额度为2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200万元。

(3)实施时间:2017年10月—2019年5月。

5.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1)将位于元坝镇长坝村占地48亩,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原肉联厂改建成以农产品上行为重点的区级电商仓储物流中心1个,具有分拣管理、电商产品仓储、物流中转配送、数据支持服务、快件安全控制及附属设备、办公等功能。

(2)完善物流专线1条,整合邮政、快递企业资源,开通电商物流专线,贯穿元坝镇、紫云乡、明觉镇、红岩镇、白果乡、黄龙乡、丁家乡、虎跳镇、张家乡、太公镇、石井铺镇、卫子镇等乡镇,形成电商物流环线,解决农村电商物流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为沿线村级电商服务点(含物流功能及投入)提供服务,与村级电商服务点实现资源共享,并对出单量达到既定标准的出港农产品快递企业进行奖补。

(3)投资预算和资金筹措情况:总投资9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补助520万元,企业自筹410万元。区级电商仓储物流中心改造所形成的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4)实施时间:2017年10月—2019年5月。

(二)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及站点建设工程(总投资3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220万元)。

1.昭化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1)完善使用面积近3800平方米的广元市昭化区电子商务创新孵化中心服务功能,提供创业孵化、人才培训、电商销售、行业资讯、整体营运推广、政策扶持、贷款、数据发布等服务,强化大数据服务功能,做好对全区电商发展的全面统计和实时监测,到2018年底在孵化中心引进和培育电商企业50家以上。

(2)投资预算和资金筹措情况:总投资110万元,由中央财政资金补助1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0万元。

(3)实施时间:2017年10月—2019年5月。

2.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含物流功能及投入)

(1)以超市、农家店、邮政网点、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乡村旅游点、贫困村村委会办公地等为载体,择优选择进行升级改造,新建60个电商服务站点(其中乡镇级21个,村级39个,改建50个无物流功能的村级电商服务站点),累计建成110个电商服务站点(其中乡(镇)电商站27个,非贫困村电商点51个,贫困村电商点32个),配备电脑、LED显示屏、货架、必要的监控设施等设备,具有代买代卖、代收代缴、生活服务等功能。

(2)投资预算和资金筹措情况:总投资250万元,其中新建共补助100.5万元(其中乡镇站点补助42万,村级补助58.5万元),改建村级物流设施19.5万元。企业自筹130万元。

(3)实施时间:2017年10月—2019年5月。

(三)电商人才培训工程(总投资180万元,中央财政补贴180万元)。

(1)培训电商人才5000人才以上,其中电商基础普及性培训累计达3500人次以上,增值培训累计达1500人次以上。

(2)投资预算和资金筹措情况:总投资195万元,由中央财政资金补助1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5万元

(3)实施时间:2017年10月—2019年5月。

五、实施步骤

从2017年9月起至2019年8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2017年9月-2017年12月)

1.全面完善《广元市昭化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方案上报和公示工作。

2.完成需公开选择实施主体的择优选择工作。

3.出台昭化区建设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扶持政策,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4.在昭化区人民政府官网建立“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栏。

5.成立广元市昭化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人员,召开实施启动大会。

(二)实施阶段 (2018年1月-2019年6月)

1.完成农产品上行工程建设(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2.完成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及站点工程建设。

3.完成电商人才培训工程。

4.完成有实际需要且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项目或工作。

(三)验收阶段 (2019年6月-2019年8月)

1.自查自纠验收。项目建设工作全部实施完成后,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迎接上级验收。整改完成后申报验收,接受省、市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验收。

3.总结宣传推广。全面总结电子商务示范工作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广元市昭化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区商务局落实2名电商信息服务人员,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落实1名电商信息服务人员,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和对接服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

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作为推进主体,并负责向上申报方案,监督落实方案。

(三)制定落实扶持政策

按照要求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扶持资金,按照项目实施需要及时拨付。根据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要求和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在财税、金融、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四)强化项目督查和资金管理

由区商务局专项督查项目进度,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定期巡查;对虚报进展、材料数据不实等行为给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巡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和规范使用;对虚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五)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

按照国家要求在昭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综合示范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做好与四川省商务厅电商处、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材料。

(六)加大宣传引导

加大电子商务扶贫的宣传力度,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主流媒体上开辟专栏,进行跟踪式专项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灵活运用微博话题、微信栏目,对电子商务扶贫工作持续开展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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