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水务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09-05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规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不折不地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指示要求,根据市委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广委发〔2018〕6号)和市委办印发的《关于学习宣传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总体工作方案》(广委办函〔2018〕35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督查工作安排》(广委办函〔2018〕37号)的要求以及区委的有关要求,现制定如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

一、学习贯彻落实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形势下四川工作的总体要求。

(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贯落实的重要要求,继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要求,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到经济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要求,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要求,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幸福家园。

(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要求,持续加强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

(七)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要求,坚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学习贯彻落实时间安排

按照市委和区委工作部署及我局实际情况,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学习方案(2018年3月中旬)各支部及时组织支部党员干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并制定各支部的学习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组织学习(2018年3月下旬至12月底)局党组、中心学习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分别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活动,组织开展专题讨论,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把学习宣传贯彻抓实抓细抓具体;要把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在学习中要善于总结,同时做好迎接上级的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长期坚持:(2019年1月底至2月后)机关党委在2019年2月底前将一年来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建立推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常态化机制。

三、学习方式在学习的方式上主要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两种方式进行。

(一)集中学习

1.利用全系统职工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安排专题学习,由党组书记进行进行宣讲;

2.以党支部、党小组、股室、站处为单位组织学习,展开专题讨论,在讨论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党员、干部结合学习和实际工作撰写心得体会;

3.组建宣讲小分队深入帮扶村,组织广大群众进行常态化宣讲,以农民夜校、坝坝会等形式把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传递给广大群众。

(二)干部自学。要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认真搞好自学,要认认真真的学习原材料,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要深刻把握总书记讲话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要增强学习的行动自觉和思想自觉,要抽出时间学、挤出时间学。

四、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

坚持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融入日常工作,常态化推进落实,并纳入“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学习贯彻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与项目投资“大比武”和脱贫攻坚“四场战役”“走基层”活动、“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等工作相结合,从而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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