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总指挥部(领导小组)令(第1号)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1-25


广元市昭化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总指挥部(领导小组)令

1

按照全市摸排在广涉及武汉相关人员视频会议精神,各镇务必于明天下午(126日)四点前全面报告本辖区武汉及湖北相关人员排查结果。

一、排查的对象范围。2020110日及以后从武汉及湖北到昭化的人,以及昭化区去过或者路过武汉及湖北的人。

二、落实排查责任。各镇党委政府是第一责任主体,每个村要落实一个副科级干部负责,出现失职渎职的,区纪委监委将严肃追责。

三、排查方法要突出实效。一是建立信息台帐,每天实时更新并准时报送区卫健局。二是对排查出的人员逐一“面对面”谈话,明确告知其不能外出、不能与他人接触,并落实1名干部实时监管、盯死看牢。三是各村要将排查出的人员名单进行公开,并告知其他群众尽量不与其接触,确需接触时,要采取好自我防护措施。四是所有群众如有异常表现,立即同当地卫生院联系,并不得接触其他群众。五是对排查情况不仔细、走过场的,尤其是与市反馈的人员排查数据情况差异较大的,将从严追责、问责。

四、对拒不配合排查人员开展工作,拒不接受健康检测的人员,按照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由公安机关立即采取强制措施。

广元市昭化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总指挥部(领导小组)

2020125


Copyright 2003-2022 www.cnzh.gov.cn www.cnz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宣传部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0839-3271443)、区政府办(0839-8725079)、区记者站(0839-8722129)、区网信办(0839-8722512)
   网站地图 | 网站标识码:5108110007 备案号:蜀ICP备11001032号 川公网安备 510811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