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区市场监管局“三抓三有”构建长江禁捕长效机制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3-22

抓组织领导做到心中有责。一是凝共识。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传达学习长江禁渔各项政策和专项执法行动内容,制定行动实施方案,统筹指挥生产加工、市场销售、餐饮服务、网络交易、广告店招、登记准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七个重点环节的监管执法工作。二是添措施。制定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要点》,明确各市场监管所联挂局领导为包保责任领导,各所、中队为包保责任部门,全面建立局、所、中队各层级包保责任制。以现身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在昭化镇等重点区域召开普法会议,进一步释放和扩大“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案件政治、法律和社会影响。三是传声音。在各镇农贸市场、餐饮店等场所张贴“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公告400余份,悬挂或张贴各类标语100余条,总局“八个严禁”宣传海报200余张,散发各类宣传资料1700余份,向经营户推送宣传短信100余条,利用LED电子显示滚动播放标语200余条次,与各涉渔经营户全部签订长江禁渔《承诺书》。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具体工作举措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工作汇报和对外宣传,全面营造“不捕、不卖、不做、不吃”的良好社会氛围。《广元昭化一鱼庄价格欺诈消费者被罚款5万元》、《部门联动、持续推进长江禁渔执法》等21篇新闻先后被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网等十余家新闻媒体采用。

抓督查考核做到胸中有策。一是定目标。围绕“无加工、无销售、无招牌、无广告”“四无”目标,把专项行动列入对各责任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并适时督查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二是求突破。领导小组和联挂领导常态化深入基层一线,全面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不断创新监管,引入第三方通过电话订餐、咨询等方式,了解当前涉鱼经营主体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及涉鱼经营主体在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将宣称经营野生鱼的经营主体列入重点监管名录,组织召开约谈警示会,以“发点球”的形式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共更换问题店招、灯箱、牌匾20余处,更换问题菜单40多户,删除或屏蔽微信、抖音等自媒体发布的含有“昭化江鲜”“野生鱼”等内容短视频等问题网络违法宣传8条。三是寻协作。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与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执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从联合普法宣传、定期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检查、重大案件会商、案件及时移送、联合信息发布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制度性规范。成立联合监管执法检查组,深入辖区内嘉陵江流域各镇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涉及重点行业、重点经营户、重要场所、关键环节实施联合执法检查19次,向区农业农村局移送线索4条,向昭化区公安分局移送线索1条,昭化区公安分局向我局移送线索3条。

抓严格执法做到手中有招。一是严管控。从严管控禁用渔具的使用,认真检查店铺是否存在销售长江禁用渔具的行为,并对其经营资质、进销货台账进行查看、登记,不得进、销禁用渔具,消除非法捕捞源头隐患。二是强监督。持续强化市场销售环节非法渔获物监管,要求各餐饮单位遵守长江禁捕“八个严禁”的具体规定,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内容为噱头进行宣传,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累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近3000家次,建立所有涉渔经营主体台帐150余户。三是重打击。从重从快打击违反长江禁捕相关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先后查办了违反长江禁捕相关法律规定的案件19件,查获非法渔获物91.78公斤,罚没款8.14万元。其中广元市昭化区某饭店收购加工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案等案先后被省市场监管局简报采用。广元昭化区某农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和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在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得到肯定。某农场收购、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和出售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被评为广元市“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件。

Copyright 2003-2022 www.cnzh.gov.cn www.cnz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宣传部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0839-3271443)、区政府办(0839-8725079)、区记者站(0839-8722129)、区网信办(0839-8722512)
   网站地图 | 网站标识码:5108110007 备案号:蜀ICP备11001032号 川公网安备 510811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