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昭化区三家企业被立案调查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3-31

为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走深走实,以责任为引领把牢食品安全关,昭化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春雷行动2023”,组织开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检查。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该局发现辖区两家食品生产企业和一家餐饮服务企业均存在经营期间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能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且未根据风险管控清单定期开展自查并记录《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和《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这三家企业的行为均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十条之规定,已构成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该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是控制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风险的关键。下一步,昭化区市场监管局将结合“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辖区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检查指导力度,严厉打击企业主体在落实责任过程中走过场、轻落实等行为,高效高质推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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