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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昭化区分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05 09:07:11 来源:广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昭化区分局

 广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昭化区分局

关于区政协六次会议第36提案

    


刘礼幔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农产品品牌保护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农产品品牌保护,区农业局、区食药工商局、区质监分局一直致力于建立品牌长效监管保护机制,完善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安全追溯制度和产地准出制度,健全区、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全程质量监管,确保产地环境有保障、质量有标准、生产有规程、销售有标识、市场有监测、过程有追溯,促使种植者提高质量意识,销售者不敢销售假冒产品,消费者购买品牌农产品更加放心。一是加强品牌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评定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严禁生产;加大投入品监管,要求农产品生产者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禁止超过规定标准生产;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示范农场、养殖小区和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的建设。二是加大农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充分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经查验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销售同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完善销售管理台账记录,保证产品质量可追溯。今年16抽检农产品240批次、4500个样品,抽检合格率99.2%三是强化标识管理。要求生产、收购及销售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认证的昭化造农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或者标识(需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禁止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标志。区农业、食药工商、质监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农产品包装和标识进行监督检查,对乱用标识标注的企业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确保农产品品牌得到保护。今年以来,区质监分局重点对取得有机转换认证的9家企业,11个产品召开监管会,督促其严格按照有机标准组织生产,确保有机产品质量。



广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昭化区分局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