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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体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0001-01-01 00: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体育局

广元市昭化区体育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拟订全区体育工作的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编制、实施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区域性体育均衡发展;
(三)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老年体育工作;
(四)制定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目标和运动项目规划,加强幼儿体育工作和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区业余体校的建立建设;
(五)加大公共体育场馆的开放和管理力度,加强体育公共管理服务职责,促进体育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六)执行、拟订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培育体育消费市场;
(七)积极发展体育社团和社会办体育培训、健身经营机制,监督管理区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八)加强体育文化建设,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实施省运争光计划,全力备战2018年省运动会。一是全面完成了体育馆比赛场地改造;二是省运会竞赛训练有序进行。建成区实验小学羽毛球、元坝一小足球、民盟烛光中学田径3个训练基地;三是高质量承办了全省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

(二)实施国民体质提升计划,不断推进全民健身体系建设。一是不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全年举办广场舞、柔力球培训班2期,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78人,组织参加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3人。二是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服务网络。三是不断强化国民体质监测。

(三)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体育产业。一是争取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项目1个资金135万元,对45个村(含当年脱贫退出贫困村)安装了健身器材,改善了村级体育健身场地条件。二是争取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项目3个资金120万元,建成虎跳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黄龙乡社区多功能运动广场3处,启动建设元坝镇(老政协)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三是策划包装了亭子湖水上运动游乐设施建设项目、剑昭蜀道健身休闲设施建设项目等2个体育产业项目,启动建设射箭东能极限运动体验中心项目1个。

(四)巩固柔力球之乡创建成果,全力打造全民健身活动品牌。一是突出加强柔力球推广、交流。全年开展柔力球专项培训2次,把柔力球运动项目全面纳入全区中小学校课间操活动。二是区内传统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

二、部门概况

    我局现有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社会体育股和体育产业股。根据工作职责,另设1 个下属事业机构—广元市昭化区体育馆。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我局年收入合计34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9万元,占100%。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43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69万元,占57.92%;项目支出为182.87万元(项目一般支出70.92万元,基金支出111.95万元),占总支出的42.0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44.99万元,决算总支出644.99万元。与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5.69万元和出总计475.69万元相比,收入增加169.3万元,增长率为35.6%;支出增加169.3万元,增长率为35.6%。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23%。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3.84万元,增长率为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310.12万元,占96.12%;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5.94万元,占1.84%;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3万元,占0.93%,住房保障支出3.56万元,占1.11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301行政运行49.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305体育竞赛17.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306体育训练23.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307体育场馆129.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308群众体育18.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0.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住房公积金3.56,完成预算的100%。

10、其他支出2296003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1.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197.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116.67%;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116.6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承办省羽毛球锦标赛和各项群众体育等公务 接待增加。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15万元,增加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5万元,占经费的100%;无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6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共185人,共计支出0.6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95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60万元(系体育场馆设施设备回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税收实务实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