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与清水乡清凉村、文华村、普贤村、安山村、树丰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是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川国土资函【2016】265号)。区人民政府七届四次常务会议决定,对该项目采取公开招商方式,评审确定项目投资建设单位。现面向社会发布招商公告:
一、招商项目名称
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与清水乡清凉村、文华村、普贤村、安山村、树丰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区);
(二)建设地址
广元市昭化区清水乡清凉村、文华村、普贤村、安山村、树丰村五个村。
(三)建设规模
清水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立项规划拆旧地块410个,规划农民集中安置点13个,规划建设总面积145.27亩,规划安置604户,周转挂钩指标面积666.5亩,用于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面积521.23亩(以上数据是项目规划立项指标,具体以满足项目现场实施、省厅备案及完工验收结果的为准)。
二、招商项目建设要求
本次招商项目由投资人自行考察论证,负责完成项目拆旧区的现场踏勘、调查、规划设计、资料入库,自主投资、项目实施、项目变更、农民集中居住区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通过竣工验收并负责取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合格证书》,负责项目投资所取得的分成部分城乡挂钩周转指标的流转出售变现等工作。
三、招商项目中选单位工作内容
(一)投资方必须是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企业进行项目建设。
(二)投资人需全额投资完成项目现场踏勘、调查、资料入库、实施、变更、农民集中居住区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通过竣工验收并负责取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合格证书》,负责项目投资所取得的城乡挂钩周转指标的分成流转对接等工作。
(三)投资方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环保、安全、消防和相关行业标准规定进行规划、建设和组织生产。在项目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投资方全部负责。
(四)投资方自主组织劳动力,依法保障劳动待遇。
(五)负责项目验收后取得的挂钩周转指标建新地块的调整变更和在线备案工作。
四、项目建设方式
项目业主(招商人)为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本项目采取公开招商方式确定投资人,由中选的投资人全额投资建设方式实施。
五、投资回报方式
投资人在取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证书》后,除验收证书上载明城乡挂钩周转指标不低于15%无偿分成给区政府外,投资人所分得的部分出售指标价款在扣除项目区内政府已投资的对挂钩户应实施的补偿部分后作为投资人的最终投资回报。投资人出售挂钩周转指标所得价款必须通过区财政账户转账,并按规定缴纳税费。区政府也可委托投资方将分成指标对外出售换取现金。
六、招商条件
1、资质条件及业绩要求
(1)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之一即可;(2)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测量或工程测量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营业执照;(3)允许联合体参加招商,以联合体招商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牵头单位为工程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4)具有近五年来施工1个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业绩(含正在建设项目) ;(5)资格条件: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 ②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且具有近两年通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2、招商竞选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商的投资申请人,在递交招商投标文件(投资申请书)时必须缴纳招商竞选保证金。招商竞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投资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清水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招商竞选保证金300万元。
转账的招商竞选保证金应在招商投资文件(投资申请书)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到达招商人以下账号:
户 名: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帐 号: 22—278101040003411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昭化区支行
投资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原件在现场递交招商投资文件(投资申请书)时出示。
投资申请人应将招商竞选保证金转入收款单位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自动放弃招商投标资格)。提交招商竞选保证金时应在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清水乡城乡建设用的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招商竞选保证金”。
3、其他要求
投资申请人须业绩优异、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资金雄厚和良好的社会关系 ,如不能取得项目验收合格证的情况将由投资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获取招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招商的,请于2016年12 月19 日至2016年12 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办公室,持下列证件报名并购买招商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2)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招商文件由投资申请人在昭化区国土资源分局购买,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3、招商人不提供邮购招商文件服务。
八、投资人的招商投资文件的递交
1、招商投资文件(投资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投资申请书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 月 29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元市昭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商投资文件(投资申请书),招商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 昭化区门户网》(http://www.cnzh.gov.cn/htm/index.htm)和《广元日报》上公开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商人: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地 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葭萌路317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839-8731311
传 真:0839-8722214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