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
2006年前后,我区大力发展生猪产业时,拣银岩街道辖区拣银岩村村民马香兰、肖洪菊、卢富邦等村民投资建圈发展生猪养殖。2012年区政府以元府通【2012】8号文件将拣银岩村列入生猪禁养区。街道办事处多次采取入户面对面政策宣传、制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等多种措施,要求养殖户停养并拆除圈舍,全村生猪养殖户明显减少。
目前,尚有马香兰、肖洪菊两户在继续养殖,其粪水处理设施缺乏,又位于长滩河上游,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虽经拣银岩办事处多次现场或书面要求整改,均以家庭收入和补偿未兑现等原因拒绝停养,卢富邦因补偿未兑现还没有拆除圈舍。
由于办事处没有行政执法权,又无经费来源,为实现辖区内全面禁养、零污染的目标,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整理,特致函贵局,望按职能给予协助并依法立案处理。
此函
广元市昭化区拣银岩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