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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射箭乡机关干部出勤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射箭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5-07 字体: [ ]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射箭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射箭乡机关干部出勤管理办法》的

      

 

全体乡机关干部职工

《射箭乡机关干部出勤管理办法》已经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全体乡机关干部职工务必遵照执行。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射箭乡委员会

                           201835

 

射箭乡机关干部出勤管理办法

 

深化作风纪律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巩固基层政权,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持续深入纠正干部“走读”现象,结合射箭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铺张浪费。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本办法实行100分制进行量化考核,并与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第四条  本办法由乡纪委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上下班考勤

第五条  严格按照上下班时间到岗到位:

(一)上午8点30分前上班,12点以后下班;

(二)下午2点30分前上班,6点以后下班。

第六条  上班迟到(旷工)、下班早退及量化扣分标准:

(一)上午8点30分以后、9点及以前到岗的,视为迟到,量化扣分1分,扣出勤奖金10元;

(二)上午9点以后到岗的,视为旷工半天,量化扣分2分,扣出勤奖金20元;

(三)上午12点以前下班的,视为早退,量化扣分1分,扣出勤奖金10元;

(四)下午2点30分以后、3点及以前到岗的,视为迟到,量化扣分1分,扣出勤奖金10元;

(五)下午3点以后到岗的,视为旷工半天,量化扣分2分,扣出勤奖金20元;

(六)下午6点以前下班的,视为早退,量化扣分1分,扣出勤奖金10元。

第三章  请销假考勤

第七条  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和按规定权限、程序审批的原则。请假应以书面请假为准,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向党政主要领导电话请假报党政办知晓,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八条  办理正常请假手续后,不予个人量化扣分,假期内的待遇按照已有的政策法规执行。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旷工:

(一)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得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得批准逾期不到岗的;

(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按时到岗工作的;

(四)骗取医疗疾病证明请病假的;

(五)离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  每旷工一天,量化扣分5分,扣出勤奖金50元。

第四章  会议出勤

第十一条  凡收到会议活动通知,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准时出席:

(一)迟到10分钟及以内,量化扣分1分,扣出勤奖金10元;

(二)迟到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会,量化扣分2分,扣出勤奖金20元。

第十二条  凡请假者,必须在会议活动前将请假条交到党政办,如确实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补假,并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在请假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一经查实,作无故缺席处理,量化扣分4分,扣出勤奖金40元。

第十四条  对以下情形,量化扣分1分,扣出勤奖金10元:

(一)会议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更不得玩弄手机;

(二)不准随便出入,交头接耳,扰乱会场秩序;

(三)不准提前离会,对无故提前离会者,以缺会论处。

第五章  住乡考勤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乡机关干部职工住乡管理办法鼓励每周一至周四在乡住宿。

第十六条  住乡期间,晚10点以前在办公区域开展工作,10点以后在生活区域活动为住宿。

第十七条  坚持每周至少在乡住宿2个晚上:

(一)每少一晚,量化扣分3分,扣出勤奖金30元;

(二)每多一晚,量化加分2分,奖励出勤奖金20元;

(三)因公连续外出导致不能住乡的,可不量化扣分。

第六章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乡党委会议。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8年3月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