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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王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制定一般性支出压减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王家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9-05 字体: [ ]

广元市昭化区王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制定一般性支出压减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体镇干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各级关于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要求,严格落实财政财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特制定我镇关于一般性支出压减实施管理办法,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


广元市昭化区王家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日


广元市昭化区王家镇人民政府

一般性支出压减实施管理办法


为切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及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区关于财政财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以管理助力正风肃纪,持续惩治腐败,切实杜绝公款吃喝请送、因形式主义徒增费用等各种违反预算法的铺张浪费行为,参照中央、省市区相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制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支出办理

一、支出办理依据为区财政局批复下达的年初预算。

二、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办理支出业务。

三、支出办理软环境不受任何所谓“特殊情况”影响。
第二章  审批管理

一、经办人负责费用发生前、中、后的所有资料完善,并在原始发票正面醒目处备注用途、签上姓名、注明时间等。

二、镇财政负责审核原始票据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并签署审核意见。

三、镇长、分管财政副镇长经办的费用开支,由镇党委书记审批报销。

四、支付金额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由分管财政副镇长审批报销;1000元(含1000元)以上,依次由分管财政副镇长、镇长审批报销。

五、支付金额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需按“三重一大”制度,召开镇党委会、镇长办公会或镇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并制发“三重一大”会议纪要作支出附件。

六、支出审批报销期限。各种费用的签字报销时效不得跨过次月末。

七、支付办理方式。费用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现金结算。

第三章   范围、标准、程序

一、办公费

(一)开支范围。指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办公用纸等开支。

(二)日常办公用品和办公用纸购买及使用流程。

1、到党政办领取《办公用品购买申报单》;

2、填制《办公用品购买申报单》;

3、报镇长审批;

4、将审批后的《办公用品购买申报单》交由财政所办理;

5、使用人到镇财政所签领用品,填制《日常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三)要求。

1、书报杂志订阅只限于区级相关文件下达及区级主管业务部门专用业务报刊杂志的订阅。

2、统一订阅的报刊杂志由党政办统一管理,并通过文件交换箱分发到各办、各村(社区)。

3、办公用纸的管理。由党政办管理,负责各办领用办公用纸时登记《日常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用纸结束申请下一轮购进前,将原所登记的《日常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汇总交由镇财政所作记账附件。

4、办公用纸的使用。各办在使用时填报好《办公用纸使用登记表》。用纸结束在下一轮领用时将原《办公用纸使用登记表》报镇党政办,镇党政办在新一轮购进前汇总交由镇财政所作记账附件。

二、印刷费

(一)开支范围。此指单位不能承办需在外办理的广告宣传等印刷费用支出。

(二)业务办理操作步骤。

1、到党政办领取《对外大宗印刷业务申报审批单》;

2、填制《对外大宗印刷业务申报审批单》;

3、将填制好的《对外大宗印刷业务申报审批单》送镇长审批;

4、凭审批后的《对外大宗印刷业务申报审批单》办理印刷业务;

5、业务完成后,将《对外大宗印刷业务申报审批单》随同原始发票交由镇财政所办理支付。

(三)要求。配置齐备电脑和打印机的办公室,除因工作需要在异地办理表格、文件制作的特殊情况外,镇境内的日常简单打印业务由各办自行办理。

三、差旅费

(一)开支范围。指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因会议、培训、办事、下乡等公务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公杂费)。

(二)业务办理操作步骤。

1、到党政办领取《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差派遣单》;

2、填报《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差派遣单》;

3、送分管领导审核;

4、送主管领导审批;

5、出差完成报账时,到镇财政所领取填报《旅差费报销单》;

6、将填报好的《旅差费报销单》(后附已审批的派遣单)送镇财政所进行报销标准及票据规范性等的审核;

7、送主管领导审批;

8、交由镇财政所办理支付。

(三)报销范围、标准及要求。

1、报销范围及标准。

(1)交通费据实报销;

(2)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公杂费限额标准见下表:

单位:元/人·天

费用(元)

区内乡镇

区城内

区外市内

市外省内

成都

省外

伙食补助

50

50

60`

100

100

见下表

公杂费

30

30

30

50

80

80

住宿费

100

100

320

320

340

见下表

(3)省外出差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单位:元/人.天

省份

住宿费标准

伙食补助费标准

县处级

其他人员

北京

350

260

100

天津

320

230

100

河北

310

220

100

山西

310

220

100

内蒙古

320

230

100

辽宁

330

240

100

大连

340

250

100

吉林

310

220

100

黑龙江

310

220

100

上海

350

260

100

江苏

340

250

100

浙江

340

250

100

宁波

330

240

100

安徽

310

220

100

福建

330

240

100

厦门

340

250

100

江西

320

230

100

山东

330

240

100

青岛

340

250

100

河南

330

240

100

湖北

320

230

100

湖南

330

240

100

广东

340

240

100

深圳

350

260

100

广西

330

240

100

海南

350

260

100

重庆

330

240

100

贵州

320

230

100

云南

330

240

100

西藏

350

260

120

陕西

320

230

100

甘肃

330

240

100

青海

350

260

120

宁夏

330

240

100

新疆

340

250

120

(4)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的,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按规定报销,会议、培训期间的费用报销标准为:

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减半报销。

按要求自费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规定报销,公杂费减半报销。

2、参加会议、培训的差旅费报销需加附举办单位下发的文件或党政办电话记录单复印件。

(四)下村(社区)旅差费的管理。

1、补助金额标准。伙食、公杂费补助每人每天合计不超过30元。

2、补助时间限额。每人每月补助天数不超过正常工作日。

3、经费来源渠道。在年初预算的人头公用经费中合理安排。

4、报账支付程序。

(1)党政办负责下乡出勤考核,据实登记下乡工作考勤表;

(2)分管组织人事工作领导审核考勤真实性、合理性等;

(3)镇长作经费安排款项支付审批;

(4)镇财政所凭审批后的下乡工作考勤表办理下乡旅差费支付。

四、公务接待费

(一)开支范围。仅限于接待因工作需要进入本镇境内的工作对象,且确因工作需要按规定可以安排的“1”次工作餐。

(二)要求。

1、镇党政办负责安排接待工作。经办人负责按本办法所定要求请示、填制、收集、完善接待前、中、后的一系列相关附件资料。

2、接待地点。加强食堂建设,定点镇政府机关食堂。

3、接待标准。早餐限额10元/人、午餐和晚餐各限额20元/人。

4、陪餐规定。接待对象在10人(含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不含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

5、不得开支香烟、酒水、食品、茶叶、礼品等与公务接待无关的费用。

6、不得开支应由接待对象单位或个人承担的其他任何费用。

7、接待费报销凭证包括餐饮业原始税务发票、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电话记录函)、《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清单》、菜单等“四单”,“四单”必须齐全且各单内容一致。

(三)接待及报销流程。

1、党政办经办人索取直接接办的被接待对象出具的公函(公务接待电话记录函)。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接办的被接待对象出具的公函(公务接待电话记录函),应及时交由党政办办理接待事宜;

2、党政办经办人凭公函(公务接待电话记录函)所显示的工作内容、人员情况等内容填制《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清单》中的工作内容、接待对象人员构成等相关内容;

3、党政办经办人将公函(公务接待电话记录函)和《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分别报送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请示安排陪同人员、接待标准,并完善《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内所有填报内容,同时签署经办人员签字;

4、党政办经办人将填制完整的《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分别送由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作审核、审批意见签署;

5、党政办经办人将公函(公务接待电话记录函)、《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清单》送负责承接接待用餐的镇政府机关食堂;

6、镇政府机关食堂“见单备餐”,按《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清单》中所列人数、标准等内容办理接待用餐事宜;

7、镇政府机关食堂凭税票(机打发票)、公函(公务接待电话记录函)、《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清单》、菜单(实际接待价格)与财务室结算;

8、会议(培训)期间参会人员用餐按会议(培训)所制定的方案及会议(培训)费规定限额标准执行。

五、会议费

(一)开支范围。指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会议用考察调研等)、文件印刷费、医药费、务工费等费用。

(二)会议分类。

一类会议: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会议。

二类会议: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要求各乡镇(街道)或者区级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

三类会议: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由各单位承办的会议。

四类会议: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等。

(三)会议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

一类会议: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办理。

二类会议:报请区委、区政府领导批准。

三类会议:各单位应当编制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数量、会议名称、召开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参会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由承办单位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领导批准。各单位召开三类会议每年原则上不超过3次。

四类会议: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执行。经费在日常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另预算会议经费。

(四)会议时间、会议规模。

1、会议时间。一、二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方案执行;三、四类会议会期原则上不得超过2天(含报到和离开时间);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天。

2、会议规模。一、二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方案,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严格控制工作人员数量。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参会人数的5%以内。四类会议参会人员和召开次数视情而定。

(五)开支范围和标准。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

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合计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一类会议

310

100

120

90

二、三类会议

270

100

100

70

四类会议开支标准比照二、三类会议标准执行。


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内据实结算报销。

会议召开地代表(或参会人员)不安排住宿;工作人员除必须住会的以外,不安排住宿。各类业务性会议召开地的参会人员不安排伙食费。

(六)业务办理操作步骤。

1、制定会议方案;

2、报上级或本级党委会审定;

3、将审定后的方案送相关会议筹办部门筹备会议召开事宜;

4、将审定后的方案送镇财政所办理会议所需经费的筹备;

5、按审定的会议方案内容所涉及的费用分类实行“限额”报账。

六、维修(护)费

(一)开支范围。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等。

(二)业务办理操作步骤。

1、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维修(护),参照上述一般性支出费用管理报销。

2、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维修(护)。

(1)项目管理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内容包括:维修(护)内容、规模、施工队伍落实办法、资金需求、资金来源等;

(2)根据所制定的方案,按照“三重一大”制度,召开镇党委会、镇长办公会或镇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并制发“三重一大”会议纪要;

(3)项目管理分管领导或部门按项目管理规定实施监管、验收等程序并完善相关资料;

(4)项目管理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在维修(护)所在地就维修(护)实施情况及相关数据张贴公示;

(5)项目管理分管领导或部门将“三重一大”会议纪要、维修(护)方案、施工前中后相关的财务资料、公示照片等送镇财政所办理支付。

(三)要求。

1、项目管理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绩效评价和可靠性研判,杜绝不必要的维修(护);

2、项目管理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维修(护)质量,杜绝同一项目在短期内高频率重复维修(护)。

七、租赁费

(一)开支范围。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如特殊工作用途的公务用车)等方面的费用。

(二)业务办理操作步骤。

1、到党政办领取《公务用车租赁申报单》;

2、根据工作需要,填制《公务用车租赁申报单》;

3、报分管领导审核;

4、报主管领导审批;

5、将审批后的《公务用车租赁申报单》交由镇财政所办理租赁事宜(或由经办人负责联系租赁事宜,事后凭营运发票和申报单到镇财政所报账)。

(三)要求及说明。会议(培训)用车使用及报销步骤同本款所述。

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开支范围。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此指农业站、畜牧站、林业站、交管办等部门执法用摩托车在执法期间发生的上述费用。

(二)业务办理操作步骤。

1、工作人员在公务使用执法摩托车需添加燃油或维修前,到镇党政办领取《执法用车费用事前申报单》;

2、填制《执法用车费用事前申报单》;

3、报分管领导审核;

4、报主管领导审批;

5、按申报内容及数量,经办人在定点维修点实际发生维修费用当时签字确认。

6、按申报内容及数量,经办人在定点加油站实际发生燃油费用当时需在《王家镇政府公务执法用车燃油使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三)要求。

未经事前申报而发生的维修费、燃油费,不予报销。

九、办公设备购置

(一)开支范围。指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等的支出。

(二)业务办理程序。

1、按办公需求情况撰写报告,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2、将批准的报告送区政府采购中心;

3、网上申报备案;

4、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验收等。

(三)要求。

1、办公设备采购以年初预算有经费来源预算为前提;

2、各办公室未经政府采购程序自行购买的办公设备一律不予报销。

十、其他一般性支出费用

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培训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房屋建筑物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等应压减的一般性支出项目按相关规定或参照本办法中类似分类费用的管理办法执行办理。

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

一、镇财政所属镇政府资产管理责任部门。设出纳岗位人员专职负责管理固定资产,对政府所属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

二、政府固定资产以各办公室或宿舍为固定存放地点,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调换。若遇特殊情况需对固定资产进行调剂使用的,需报告资产管理人员。

三、职工宿舍安排应由管理人员请示领导后统筹考虑,使用中途任何个人不得随意交换、调剂。调出人员交接时,办公用房及宿舍房门钥匙应交由资产管理人员保管。

四、财政所对配备给各办、各宿舍使用的固定资产,要建立“领、用、管”台账,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五、财政所在每年对政府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时,对清查盘点中盘亏的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若为使用人人为造成丢失、损毁等,应追究经济责任、照价赔偿。

第五章 厉行节约制度

一、鼓励节约,反对浪费。节约用水用电,要养成人走断电等习惯;爱护公共财物,要视公物若己出。对办公设备、办公用纸、其他办公用低质易耗品等要做到物尽其用,讲求使用效益,并不得外借或私自带走。

二、处罚规定。凡发现人走未关灯、人走未关饮水机、人走未关电脑、人走未关取暖器、人走未关空调等类似浪费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罚该办公室内工作人员人均100元工资以示惩戒。凡发现因故意原因导致浪费或造成办公设备人为丢失、损坏的,由该办公室内工作人员负责照价赔偿。

第六章 责任追究

一、凡未严格按照本办法文字所述要求执行而随意发生的任何无预算费用均由表态人、经办人自行负责。

二、凡未严格按照本办法文字所述要求据实、完整提供规范报账资料的费用开支,不予报销。

三、凡未严格按照本办法文字所述要求程序、步骤形成规范报账资料的费用开支,不予报销。

四、严禁重复报账、改变用途报账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镇财政将拒绝支付,并将情况报镇纪委备案。

第七章  附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镇属各部门及镇机关所有工作人员。

二、本办法解释权归镇人民政府、镇财政所。

三、本办法自二O一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