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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2018年林业园林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发布时间: 2018-09-04 字体: [ ]

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关于印发《2018年林业园林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拣银岩街道办事处林业工作站,清水木材检查站,区森林公安局,局机关各部门:

现将《2018年林业园林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2018年3月21日




2018年林业园林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


为做好林业园林洪灾、旱灾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昭化林业园林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林业园林企事业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危房倒塌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使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保障受灾职工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灾害发生时尽力做到不倒房、不断路、不死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灾旱灾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中心环节,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灾旱灾按责任范围管理,林业园林企事业单位为主体进行处置,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灾旱灾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正确认识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灾旱灾、地质灾害等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成立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振江

副组长:张克华张德谦陈守义何志辉许秋云刘舜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乡(镇)林业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由王汉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茜负责日常工作。

(二)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汛情、雨情、水情、旱情和气象形势,负责防汛木材储备,紧急防汛期树木的采伐协调处理;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全面负责防汛抗旱工作。

(三)各单位职责

1.局森林资源 股负责防洪抢险的木材准备;2.局计划财务股负责预算安排落实救灾资金,采购救灾物资;3.局办公室负责抢险车辆调度。

(四)防汛风险点分析

1.柳桥、元坝苗圃、城区滨河路绿地、卡尔广场绿化;2.在建工程项目;3.升达林业原料堆放场,各木材加工厂;4.柏林湖国家湿地公园;5.其它突发灾害。

四、预防预警行动

(一)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体员工预防洪灾旱灾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各单位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和灾害重点区域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和抗旱抢险服务队的建设。

3.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4.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二)洪灾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灾预警区域、级别,按时权限向下属责任单位传达,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地处特别危险地区及时转移人员和财产。林业站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强观测和巡逻。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报警,实现快速转移,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织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人民政府,并派工作人员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防汛抗旱办公室随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及人民政府。

2.受灾单位应根据区、局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单位防汛抗旱工作,服从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二)应急响应措施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局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做到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组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有关部门和人民政府。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局统一指挥受灾单位及各成员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状况,提出处置意见,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受灾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及受灾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

灾害发生地的单位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等工作,配合区相关部门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资金保障

局计财股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和督促受灾单位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三)医疗卫生保障

局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派出卫生防疫部门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四)后勤保障

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受灾单位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五)灾情核查

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局安排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受灾单位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

七、奖励与惩罚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局进行表彰奖励;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党纪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