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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亭子湖景区管理局2018年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和内设机构作风效能评测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 昭化区亭子湖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8-11-01 字体: [ ]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提高股室及其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广元市昭化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和内设机构作风效能评测工作的通知》(昭效办〔2018〕2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现就201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 “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目标,深入推进作风纪律建设,全力营造保持定力、敢于担当、满怀激情、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树立部门和行业新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评议测评对象

局内各股室。

三、评议测评内容

(一)工作作风。主要评测工作纪律和服务态度。是否存在管理松散、纪律松懈、自由散漫等问题;是否存在宗旨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有无“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冷硬横推”等现象。

(二)服务质量。主要评测办事效率和执行能力。是否存在大局观念和发展意识不强的问题;有无搪塞应付、疲沓拖拉、生冷硬推、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现象;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执行不力、中梗阻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不主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遇到问题绕道走、碰到矛盾就上交的问题。

(三)廉洁履职。主要评测履职过程中的廉洁自律情况。有无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谋取非法利益,有无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行为,有无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不廉洁行为。

四、评议办法

(一)民主测评

1.各参评股室组织管理和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具有代表性人士开展各种形式的征求意见活动,并进行民主测评。

2.组织填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表,各参评股室要认真组织及时反馈。

(二)考核评价

根据各参评股室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总体情况、问卷调查测评得分结果、整改工作的实际效果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办理群众反映问题情况,并参考局党组、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评价意见,对各参评股室核定考评得分,评议结果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所有参评股室民主评议得分按一定分值计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纳入对股室实绩年终考核中。

(三)计分办法

1.各参评股室民主测评综合计分占70%。其中股室自测占30%,问卷测评占40%。

2.社会综合评价占10%。

3.明察暗访综合分值占10%。

4.局综合评价占10%。考核评价结果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得分90分以上为好,85分以上为较好,80分以上为一般,80分以下为差。

五、工作步骤

各股室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在12月上旬前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一)安排部署(8月上旬)

局办公室印发亭子湖景区管理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评议动员各股室结合自身工作部署,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报局办公室备案。

(二)评议工作(8月至11月)

开展公开评议,通过管理服务对象恳谈、社会监督员公开评议、干部职工自查自纠等方式,查找突出问题,收集公众意见,列出整改清单。召开评议大会,由单位“一把手”,股室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述职述廉,接受群众评议。评议中要将征集到的群众反映问题,经梳理后反馈给有关股室和人员,由其做出整改承诺。问卷调查表、民主测评表、述职述廉报告等相关资料要留存,接受局党组的评价考核。

(三)反馈整改(12月上旬)

各参评股室通过开展自我评议,完成各项规范性动作后,局党组向社会印发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测评表,将群众意见汇总梳理后,召开政风行风监督员访谈会,广泛征求社会监督员的评价意见,经确认后,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相关股室,由被评议股室提出整改意见,向社会做出整改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四)考核评价(12月底)

局党组组织开展年度考核,考核评价结果将纳入综合工作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各参评股室要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工作,落实好本《实施方案》,把民主评议工作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民主评议提高单位和行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以实现主动开展民主评议向自觉开展评议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