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晋贤乡村级文化图书室借阅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晋贤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11-02 字体: [ ]

各村民委员会:

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规范化管理村级文化室图书借阅,提高图书使用率,经乡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晋贤乡村级文化图书室借阅管理制度》,现将本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晋贤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0日

晋贤乡村级文化图书室借阅管理制度

一、书屋实行全面免费开放

二、室内阅读时要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在室内大声说话、吃零食、吸烟、丢果皮、纸屑。

三、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按该书价的2倍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四、图书免费借阅,借阅人员为辖区内居民。

五、

借阅人员每次借书不超过3本,每次借书期限不超过30天,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

六、读者要爱惜书,严禁将图书撕毁、涂污、划线、摺角等。

七、图书损毁或遗失,读者须按图书原价赔偿。

八、鼓励读者将自己闲置的图书捐赠出来分享给其他读者。

九、读者可将自己的图书(至少8成新)与本书屋的同类等价图书进行免费交换。

十、全年在本书屋借阅图书50本以上的读者,可获得赠阅图书2本。

十一、图书管理人员要做好借阅登记台账,做到有出有进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