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广元市昭化区优化建卡贫困群众民政医疗救助与卫生扶贫救助流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
广元市昭化区优化建卡贫困群众
民政医疗救助与卫生扶贫救助流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公共服务“放管服”改革精神,不断拓展健康扶贫“三集中、三个一站式”惠民便民成果,确保建卡贫困群众能方便快捷享受到民政医疗救助和卫生扶贫救助政策,有力助推全区高质量脱贫摘帽,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建卡贫困患者民政医疗救助和卫生扶贫救助流程进行改革和优化。
一、改革目标
通过改革救助流程,实现民政医疗救助与卫生扶贫救助间无缝衔接,提升救助实效,即:建卡贫困患者在市外住院后只需到医保“一站式”大厅提交一套资料即可依次办理医保报销、大病保险赔付、民政救助和卫生扶贫救助;乡镇卫生院代办辖区内的政策适宜对象(主要指区外市内住院费用救助+门诊费用救助)也只需到医保“一站式”大厅即可快速办结民政医疗救助和卫生扶贫救助程序,兑付周期缩短至30天以内。
二、改革内容
(一)调整资金拨付部门及方式。每年初,区财政将原来拨付至区民政局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民政医疗救助资金预拨至区医保局,开设专账,充实人员,落实经费,与健康扶贫资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统筹使用和管理,接受审计监督。初次预拨资金为100万元,建立适时补充机制,确保专户资金不低于30万元,年底统一结算。
(二)简化救助审签流程。简化现行建卡贫困患者民政医疗救助和卫生扶贫救助流程,即:取消民政医疗救助流程中个人申报及乡、村审核盖章程序。凡符合民政医疗救助条件的建卡贫困患者,在区医保“一站式”服务大厅民政救助窗口申报并填写救助审批表,救助资料只需要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医保报销凭证和(或)门诊票据,由“一站式”大厅民政救助窗口工作人员依据现行民政医疗救助政策审定救助额度。民政医疗救助额度确定后直接进入卫生扶贫救助程序,所有救助(卫生扶贫救助按规定需经区政府领导审签的除外)由区医保局负责人审签后直接打卡兑付,缩短兑付周期。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扩大知晓度。各乡镇(街道)及区卫生计生、民政、医保等相关部门,要结合乡镇及村社三级干部会、行业扶贫政策宣讲会及“三同”活动等有利时机,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加大健康扶贫及民政医疗救助等各类救助政策的宣传,确保改革后的新政新规及救助流程家喻户晓,确保全区健康扶贫各类惠民政策落地见效,有力助推全区高质量脱贫摘帽。
(二)压实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区财政、审计、民政、卫生计生、医保等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区财政局要及时将民政医疗救助资金预拨至区医保局,同时,会同区审计局负责资金运行全流程监管与跟踪审计;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全区政策适宜人群的动态筛查与监测,适时从区扶贫移民局、区医保局获取建卡贫困对象动态变化信息及就医费用信息,确保应救尽救,不漏一人;区医保局主要承担建卡贫困患者民政医疗救助与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的管理与审核兑付职责,确保“一站式”办结。
(三)严格管控,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民政医疗救助资金和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是民生保障资金,同步纳入我区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按照相关职责,细化监管措施,在对象认定、救助标准、金额审定及资金兑付等各个环节要牢牢守住政策底线和纪律红线,严防严控惠民资金跑冒滴漏问题发生,对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坚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卫生计生局联合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