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广财农〔2018〕104号)号文件下达我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60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100万元,共计700万元。因该资金统筹整合于扶贫,经财政研究使用区本级财政扶贫资金700万元。
(二)实施内容
1.特色产业发展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400万元。一是紫云乡、拣银岩街道办事处、柳桥乡、柏林沟镇、青牛乡、大朝乡等6个乡镇发展仙和甜柿补助资金180万元。二是丁家乡冬枣基地发展补助资金30万元。三是石井铺镇蓝莓种植基地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梅花鹿养殖场建设补助资金30万元。四是陈江乡蔬菜加工厂场地平整补助资金25万元。五是丁家乡野猪杂交产业发展补助资金18万元。六是黄龙乡灵芝产业发展补助资金10万元。七是柏林沟镇三产融合发展资金25万元。八是农产品营销经费32万元。
2.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200万元。在王家镇、文村乡、磨滩镇、晋贤乡、卫子镇、石井铺镇、太公镇、清水乡等8个乡镇水稻、小麦、油菜集中连片区域实施代耕、代种、代防、代收四环节补助资金200万元。其中补助标准代耕10元/亩、代种20元/亩、代防30元/亩、代收40元/亩。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100万元。其中广元市昭化区紫源猕猴桃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扩建猕猴桃交易市场和购买猕猴桃分选机1台,补助30万元;中弯家庭农场、锦春家庭农场、新港家庭农场、兰岚家庭农场、开连家庭农场、权德家庭农场、华梦生态家庭农场、培泽家庭农场、长久家庭农场、岩里家庭农场、石板沟家庭农场等11个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建设奖励补助资金70万元。
(三)实施方式
1.生产发展类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放式实施。
2.社会化服务补助采取公开选择社会化服务组织方式,指导作业,农户认可,据实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