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广财农〔2018〕43号)下达我区财政专项资金1426万元,经区政府同意纳入《昭化区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请你们严格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性的意见》(川开发〔2015〕11号)、《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02号)、《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昭府发〔2018〕4号)要求,用好、管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效益。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指标分配表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2018年6月12日
附件
广元市昭化区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计划指标分配表
单位:万元
部门 |
资金合计 |
资金计划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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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村产业发展 |
水利扶贫 |
贫困户危房改造 |
||
总计 |
1426 |
24 |
81.71 |
1320.29 |
区水务局 |
81.71 |
|
81.71 |
|
区林业和园林局 |
24 |
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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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 |
1320.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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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