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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区“春雷行动2019”查处一起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案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发布时间: 2019-03-29 字体: [ ]

近日,为进一步保障全区人民的食品安全,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春雷行动2019”在辖区内开展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在卫子镇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姚某所经营的一家糕点生产加工现场有净重量为IKG的复配酸度调节剂联文塔塔粉一筒,生产日期为2018年1月8日,保质期为12个月;另外,还有净重量为3KG的高师傅牌果味酱,生产日期为2018年3月1日,保质期为12个月。

经询问发现,当事人承认将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用于糕点制作。当事人行为涉嫌违法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之规定,构成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