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规范城区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的通告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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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规范昭化城区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群众应自觉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提倡采用网上祭祀、鲜花祭祀等文明、清洁、环保、安全的方式开展祭祀活动,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禁止在主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居民区、公园、景区、河道边、广场、绿地、工地等区域随意焚烧纸钱、冥物、香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漂放河灯、孔明灯。
三、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蜡、冥币等祭祀物品。
四、如确需采取传统方式开展祭祀活动的,可在指定的文明祭祀点进行祭祀活动,严禁在指定的祭祀点位以外区域进行祭祀活动。指定的集中祭祀点位如下:
(一)欧家河片区:垃圾中转站(电管站往前50米);
(二)青梅路片区:张家沟(青梅路延长段);
(三)乔家坡片区:环卫所旁边;
(四)红土垭片区:原广旺加油站;
(五)六四O片区:拣银岩安置小区原市场旁。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839—8723500
特此通告
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