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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9-09-12 字体: [ ]

各基层所、机关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年“深挖根治”阶段性工作要求,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推进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12日                             

  

 

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乱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决策部署,不断推进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彻底整治本部门本行业乱点乱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为重点,依法整治商贸集市等领域各类市场乱点乱象,努力开创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局面,助推治蜀兴川昭化实践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要求,巩固“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成果,在狠抓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的同时,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治理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切实解决严重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使市场秩序更加有序,行业领域更加规范,长效治理机制更加健全,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整治内容

以商贸集市为重点,依法开展市场乱象治理工作。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针对商贸集市等各类市场存在的市场乱象,依法进行严厉整治,严厉查处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假冒伪劣、市场混淆等各类违法行为,对涉嫌危害社会治安或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切实规范行业领域和维护市场秩序。

(一)以蔬菜、水果、茶叶和水产品、中药材等交易市场为重点,依法查处商贸集市存在的经营者强制交易、附加不合理条件、采取联合经营以及市场管理方利用管理职能等方式进行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以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突出食品、小家电、洗化用品、五金电料等日用消费品,依法查处商贸集市存在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三)依法查处商贸集市存在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短斤少两、危害食品安全、违法销售生猪产品、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

(四)加大对商贸集市外的传销、非法会销、虚假宣传、垄断、不正当竞争、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计量违法、价格违法、商标专利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五)加大非洲猪瘟防控期间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打击强买强卖、恶意串通、压级压价、短斤少两、标高低收、不收拒收及防控消毒用品低进高售,垄断行为,确保养殖户、消费者权益。

四、主要任务

(一)狠抓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继续强化重点领域和行业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及时排查商品市场交易活动中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线索,并报送当地扫黑办和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二)深化市场乱象治理。严格落实《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场乱点乱象治理方案》,强化日常监管,把执法重心放在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上,依法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同时,深入分析市场乱象形成的深层次原因,科学研判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乱象形成特点趋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铲除乱象滋生土壤。

五、组织领导

此次乱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收集、上报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和商贸集市乱象整治情况,汇总整理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和《市场“乱象”治理情况台账》,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调研督导和暗访检查,指导各所开展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协调处置跨区域乱象治理案件,推动全区商贸集市乱象重点整治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各所负责本区域内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和商贸集市乱象整治,报送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情况和商贸集市乱象整治情况,填报《“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和《市场“乱象”治理情况台账》,确保辖区内商贸集市乱象得到有效治理。要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定期议事,局扫黑办定期专题研究,动态分析研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六、进度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分3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8月前)。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以商贸集市为重点,积极摸排行业领域中存在的各类乱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有效遏制市场乱象的滋生蔓延,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持续巩固阶段(2019年8月至9月)。深入分析市场乱象形成的根本原因,深入研判市场乱象形成的主要规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同相关部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有针对性、系统性地解决形成市场乱象的各种顽疾和突出问题,巩固市场乱象整治成果,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的良性发展。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10月至12月)。深入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加大对专项行动中查处(处置)的重大、典型案件(事件)的宣传、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影响力。建立健全市场乱象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建设,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所、股室(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以及省局、市局的部署要求上来,将整治市场乱象作为切入点,突出重点地区、重要节点,摸排黑恶势力和监管漏洞,有效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所、股室(队)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强化领导责任,完善市场乱象治理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市场乱象治理有力、有序、有效。要自觉把责任担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对本行业、本领域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上下联动、同频共振。

(三)强化协作配合。各所、股室(队)要结合本地市场特点以及消费投诉实际,坚持点面结合,强化日常监管,对管理不力、乱象严重的商品交易市场,要及时主动采取行政约谈、多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手段治理规范。要加强部门协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情况通报、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配合开展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打击合力。

(四)严格督促检查。区局要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深入推动市场乱象整治。对各所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一级督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我局市场乱象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做好舆论宣传。区局统筹协调相关媒体,专题报道此次专项整治部署开展情况,跟进报道取得的阶段性成效,集中报道整治活动中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情况,适时通报表扬专项斗争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典型做法,鼓舞斗志,激发热情。

(六)及时反馈情况。各所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扫黑办加强工作汇报。按时向区局报送《“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和《市场“乱象”治理情况台账》,加大行政案件和行业领域乱象治理典型案例报送力度。2019年12月1日前报送整治行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