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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自景:建议《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延期到 2035年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5-25 字体: [ ]

全国两会期间,邹自景接受经济日报采访
建议《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延期到 2035年

5月22日,在京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广元市委副书记、广元市人民政府市长邹自景在接受经济日报采访时建议,国家在编制“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规划,把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纳入专章的同时,支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延期到2035年,并启动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修编工作,给予川陕革命老区特殊政策支持,加大力度支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推动规划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落地落实,确保革命老区人民与全国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为推动川陕革命老区加快发展,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2016年7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规划》实施有序推进,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取得初步成效。
采访中,邹自景对川陕革命老区核心区域发展现状、《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了剖析。他说,2020年是《规划》实施收官之年,但作为川陕革命老区核心区域的广元等市的发展基础仍然十分薄弱,发展水平落后于陕甘宁、赣闽粤、大别山等革命老区。作为国家五大老区规划中出台最晚、实施期限最短的规划,《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中较多扶持老区发展的政策有待落实,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工作尚未启动,而川陕革命老区彻底改变落后面貌至少还需要15-20年的振兴政策支持。
谈到具体构想时,他建议设立“国家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基金”,专门支持川陕革命老区的项目建设。提高中央资金对革命老区公益性项目的投资补助标准,细化完善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具体政策。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出台财税、金融、投资、土地、资源开发、生态补偿、人才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推动老区振兴发展政策落实落地。
“《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提出‘设立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区’,但改革试验区工作尚未启动。”邹自景建议,支持设立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区,或者加快研究制定新时代促进革命老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充分授权,先行先试,创新体制机制,增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内生动力。
邹自景还建议国家将支撑川陕革命老区长远发展的广巴达铁路扩能改造、兰渝高铁、广元铁路枢纽综合物流基地、G5京昆高速公路绵阳经广元至川陕界段扩容项目、罐子坝水库及灌区工程等重点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规划和相关的国家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