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昭化区交通运输局落实“四项制度” 保障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0-09-10 字体: [ ]

落实农民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督促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区交通运输局在项目开工前,召开动员会议,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与使用的农民工签订书面用工合同,建立民工名册及用工台帐,严格逗硬考勤,实施的昭化区亭子湖环湖旅游公路(射箭乡场镇至红岩嘉陵江桥段)等11个项目共签订长期劳动合同844份,临时用工合同324份。

落实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通过专用账户委托银行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按月公示工资发放情况,切实杜绝了代签、冒领工资问题。11个项目今年以来共通过民工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1973.29万元。

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切实保障了农民工工资顺利支付。目前在建的南流嘉陵江大桥新建工程等11个项目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全区公路项目共缴纳现金保证金980.52万元,保函571.04万元,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顺利支付。

落实施工现场信息公开制度,施工现场设立维权公示牌。全区所有在建公路建设项目均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和上月工资发放信息公示牌,按月公示劳动考勤、工资核算支付情况及维权渠道,实现了所有施工场地维权信息公开全覆盖。

今年以来,全区交通建设领域未发生一起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导致的聚众上访等不稳定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