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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0年9月14日拟对嘉陵江广元段昭化古城防洪工程战胜坝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0-09-14 字体: [ ]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嘉陵江广元段昭化古城防洪工程战胜坝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9月14日——202091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725259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嘉陵江广元段昭化古城防洪工程战胜坝段建设项目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嘉陵江广元段昭化古城防洪工程战胜坝段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战胜坝

3、建设单位:广元市昭化区泓源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堤防布置于河道右岸长1638.2m,上起嘉陵江广元段昭化古城防洪工程下游末端处,下至昭化镇污水处理厂上游侧处。采用碾压砂卵石斜坡堤型式,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防洪堤工程为等工程,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总投资3477.31万元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5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高质量发展理念,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强化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落实公司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制度。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施工回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周边已有卫生设施收集处理,纳入当地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禁止生活废水随意外排。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需对扬尘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如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的洁净、避免大风天气进行渣土作业、建材堆放严格管理以及加强施工管理等,从而使其扬尘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小。此外,为防止粉尘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场地布置应尽量远离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同时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应经常洒水,以减少场地和汽车扬尘对居民的影响。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堤身及堤后低洼处回填,不设置弃渣场,土石方临时堆放时需要采取适当的护坡、排水等防护措施。工程废料主要包括废木、废钢筋、废包装袋等杂物,可以回收利用的作回收利用或作销售处理,不能再次利用的由施工单位统一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生活垃圾通过在施工场地处设置垃圾桶对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并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堆放处,做到日产日清,定时灭蚊灭蝇。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机械设备应当采取消声防振措施,使其噪声和振动符合有关标准,并注意对机械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保证在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减少运行噪声;优化施工平面布局,加强管理,在施工区设置减速、禁鸣标志等。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场地占地面积,缩小工程施工建设对区域土体、植被和其他生物的生境影响。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有序,禁止随意抛洒,做好排水导流设施,修建沉淀池,减少水土流失和泥沙排入水体;对配备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以及有施工人员居住的施工场地,必须配备隔油池和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实现达标排放。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除施工垃圾,并进行迹地恢复,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