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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镇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情况工作巡察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0-09-15 字体: [ ]

广元市昭化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镇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情况工作巡察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

现将广元市昭化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展镇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情况工作巡察方案》印发于你们,请按照巡察方案认真准备。



广元市昭化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开展镇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情况工作巡察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检查各镇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按照区委常委会统一安排,拟定于对昭化镇等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巡察。

一、巡察对象:昭化镇、红岩镇、卫子镇、王家镇、虎跳镇、青牛镇。

二、巡察重点内容:

(一)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落实情况,镇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二)镇食安办建设情况,有场所、有制度、有人员、有工作开展资料。

(三)镇食安办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农村家宴备案情况、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节假日食品安全监管等。

(四)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重点是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宣传情况。

(五)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工作开展情况。

(六)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七)食品安全财政投入情况。

时间范围:2019年-2020年

三、巡察时间和方法

(一)巡察时间拟定于9月初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巡察采取查看相关材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工作,认真准备、收集工作资料备查。

(二)要紧紧围绕《广元市昭化区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机制和任务,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三)巡察人员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各镇食品安全工作的典型经验、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交流和反馈。

五、结果运用

本次巡察结果将纳入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对于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须在巡察结束15日内将整改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交区食安办。

(联系人:胡敏;电话:8724781;QQ:907666358)


附件:镇食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落实情况工作巡察表



附件:


镇食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落实情况工作巡察表



巡察内容

工作目标

具体要求

检查结果

备注

党政

同责

党委政府主要责任人专题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20分)

1. 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党组会议或班子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8分);2.传达学习上级会议、文件精神(6分);3.政府主要领导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调研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按要求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情况(6分);

组织

建设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健全,领导分工明确,配备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建立覆盖村社的食品安全信息员网络。(10分)

1.网格员名单、有网格员考核机制(3分);2.食安办有办公室、有具体分管领导有具体工作人员、有工作制度3分);3.食品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4分)。

农村家宴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实施《广元市昭化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举办人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工作记录完整、资料齐全。5桌以上农村家宴备案登记管理率、现场检查率达100%;农村厨师健康体检和培训率达100%。(10分)

1.5桌以上的农村家宴备案率达100%,备案数量符合逻辑(2分);2.备案资料齐备,农村家宴无事故(4分);3.农村厨师备案资料齐备(2分);4.对农村厨师进行年度培训、考核。(2分)

日常监管

组织开展日常检查,督促有关问题整改,及时报告检查情况。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零事故。加强季节性重点食品监管,无食品中毒事件发生。20分

1.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台账(2分)2.小摊贩登记资料完整(2分);3.春秋季学校食堂检查有记录有整改(8分);4.节假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8分);

宣传教育

加强“毒蘑菇”宣传,加强科普宣传站的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10分)

1.有开展“毒蘑菇”宣传情况(4分);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知识培训,有签到册、图片信息、考核等资料(4分)3.积极向区食安办上报工作信息(2分)。

应急机制建设

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能及时有效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10分

1.有应急预案和队伍人员名单(4分)2.及时向食品安全办、市场监管局报告疑似食物中毒事件(4分)。

财政保障

将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10分

每年有食品安全网格化运行及相关工作经费保障10分

现场检查

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证持证率达100%,“三小”备案率100%,无销售过期变质食品行为10分)

现场检查餐饮、超市、小作坊各一家,发现无健康证一处扣2分、发现过期食品1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