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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元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9-25 字体: [ ]


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之一,也是确保其他4项制度落实到位的基础。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要求,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进医疗卫生综合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市印发了《广元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第二次会议上指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对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要准确把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转变监督管理的理念、体制和方式,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向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201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2019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在此背景下,结合广元地区实际,我市出台《实施方案》,以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进医疗卫生综合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多部门多领域协同治理,规范和优化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供给。

二、《实施方案》出台意义

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医疗卫生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目前,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量迅速增长,医疗卫生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技术手段不断进步,医疗卫生行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亟需通过完善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之一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来规范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实施方案》的出台,明确了我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工作目标、监管主体和责任、监管的重点领域、监管的主要方式和推动综合监管措施落地的保障措施,为我市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对推动转变监管理念、增强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实现多部门多领域协同治理提供了工作指南,提高了综合监管的权威性、有效性和公正性。

三、主要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41号)。

四、《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五部分,共计24项具体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工作目标:建立职责明确、管理有序、分工协作、科学有效、保障有力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整合充实执法力量,形成敢于担当、专业高效、统一规范、公正文明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第二部分是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明确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监管主体和责任:通过落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主导责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鼓励支持社会监督五方面措施,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

第三部分是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监管。明确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重点领域: 针对七个重点领域,采取“一优化+六加强”措施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监管。 “一优化”为优化医疗卫生行业要素准入,“六加强”为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加强健康产业监管。

第四部分是创新监管机制。明确了综合监管的主要方式,重点创新7个方面的监管机制:一是完善规范化行政执法机制,二是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三是构建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机制,四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五是形成网格化管理机制,六是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七是建立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

第五部分是加强保障落实。对于如何推动综合监管措施落地, 提出了五大保障措施:一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二是强化法律规章和标准宣传贯彻实施,三是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四是建立权威有效的督察机制,五是加强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