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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资金的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11-19 字体: [ ]
经报市政府同意,下达各县区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资金如数(详见附件)。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兑现补偿资金,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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