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昭化区城区农资公司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725259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昭化区城区农资公司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基础设施项目 |
广元市昭化区城区 |
广元市昭化区东旭盛达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程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项目主线起于元坝火车站东侧新建A线,至葭萌路,道路全长160.00m。A线起于益昌路,至栖凤苑小区门口,道路全长145.48m。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主线设计速度40km/h,A线设计速度30km/h,路线含 1 处下穿隧道,全路段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基准期15年,中交通等级,双向两车道,设置人行道,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信号等设施;总投资179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5万元。 |
(一)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高质量发展理念,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强化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落实公司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制度。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预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周边附属设施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泉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长滩河;运营期路面雨水径流经市政雨水系统收集就近排入长滩河。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以及路面铺装产生的沥青烟,通过加强喷雾降尘工作和运输道路的车辆管理工作,减轻道路扬尘造成的空气污染;在路面铺装过程中,沥青烟的产生量相对较小,自然扩散达标排放;运营期来往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加强道路管理,道路绿化,晴天定时对道路洒水,经常维护路面,有效降低汽车尾气对周围空气质量的影响。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优化布局,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通过距离衰减、选用低噪设备、设置临时围挡,加强设备养护等方式降噪,禁止夜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运营期通过加强绿化和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要求。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废弃土石方运往弃土场合理处置;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部分交由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运往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道路运营期的固体废物,通过在道路两侧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垃圾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六)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遵守各类环保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要求。建设油品泄漏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制定风险事故应急管理计划的工程措施、加强车辆的管理措施、编制详尽的应急技术等应急措施,加强监测管理及日常环保管理,防止事故性排放,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按照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七)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控制作业带宽度,减少占地以及植被的破坏、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合理堆存和处置;景观上要求施工方文明施工,合理设置堆场,保持道路清洁,防止扬尘,降低对周边景观的影响项目在施工期采取水土保持的措施,设置排水沟、沉淀池等,减少水土流失;运营期加强管理,增强绿化,设置限速限高标志,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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