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5月6日至6月7日,对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广元市昭化区振源农林开发有限公司自2019年以来实施的公共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合同、变更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以来,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广元市昭化区振源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共实施工程项目139个,项目总投资443473.7万元。其中,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工程项目55个(包括在建项目29个、竣工及在审项目15个、竣工已审计项目11个),涉及总投资305057.7万元;广元市昭化区振源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工程项目84个(包括在建项目46个,竣工及在审项目30个,竣工已审计项目8个),涉及总投资138416万元。
审计组抽查了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广元市昭化区振源农林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以来实施的9个公共工程项目。其中,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抽审项目5个(包括在建项目2个、竣工项目1个、已审计项目2个),共涉及投资计划9611.86万元、工程合同价款6720.78万元;广元市昭化区振源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抽审项目4个(包含在审项目2个、已审计项目2个),共涉及投资计划760.83万元、工程合同价款622.66万元。
调查结果表明,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广元市昭化区振源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在公共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合同、变更管理)方面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细则的规定执行。但也存在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项目变更程序不合规、未按施工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款、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内审机构不健全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
(二)项目变更程序不合规。
(三)未按施工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款。
(四)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
(五)内审机构不健全。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问题提出了完善合同内控制度,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健全内审机构,配备专业内审人员,强化投资管理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广元市昭化区振源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广元市昭化区振源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