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征求《昭化区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 2021-04-16 字体: [ ]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区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增强基层便民服

务能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我局起草了《昭化区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呈送贵单位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420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方式反馈给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股。

联系人:凡玉林,联系方式:8724780,邮箱:503582362@qq.com


                                                                                                                                                                              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

2021415



昭化区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方案>的通知》(川政公202031号)、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广元市2020年基层便民服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广政公〔20202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乡镇行政区划和村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服务功能,健全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手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推进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制定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深化改革,推动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按照规范、公开、便捷、贴心原则,加快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强化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完成昭化、元坝2个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试点建设工作,完成昭化镇朝阳村、鸭浮村,元坝镇普子村、柳桥村,卫子镇新荣村、清水镇松梁村、红岩镇坪林村、射箭五房8个村级便民服务室功能提升,到 2021 年底,基本实现全区镇村便民服务布局合理、事项统一、服务规范、保障到位。2025年底,全区便民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群众办事更加方便,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个平台优服务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镇村便民服务网点。坚持需求导向和便民原则,优化提升元坝、昭化、卫子、红岩、太公、虎跳、王家、清水、青牛、射箭、柏林沟、磨滩12个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规范名称“XX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的126行政村和24个社区设置成便民服务室,统一规范名称“XX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立的便民服务室可不单独设置名称标识。(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10月底)

(二)明确便民服务职责。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本镇和上级政府部门授权委托的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代收、代办、咨询等便民服务。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各类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和管理;制定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便民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负责政务服务好差评,处理窗口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投诉;负责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及窗口咨询、代收、代办、帮办等工作;推进和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完成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责任部门:区委编办、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6月底)

(三)统一建设标准。人口在3万(含)至6万的镇便民服务中心面积应达到120平方米,人口在1.5万(含)至3万的镇便民服务中心面积应达到100平方米,1.5万人以下的镇便民服务中心面积应达到80平方米。镇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室外部标识整体形象应严肃庄重,与周围的建筑、环境相协调,中心名称标识牌用红字(宋体)横排标明,同时,在交通主干道、主要道路进出口等位置应设立醒目的交通指引牌。(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6月底)

(四)配备基础服务设施。各镇便民服务中心结合场地实际,科学划分日常办公区、综合服务区、办事等候区、自助服务区等功能区域,配备等候座椅、自助服务终端、饮水机、无线wifi、急救箱、老花镜、雨伞、充电器等服务设施,满足服务需求。配备电话、电脑、高拍仪、彩色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满足办公需求。合理设置便民服务窗口,推行综合受理、分类审批服务模式,加快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推动服务管理智能化。(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10月底)

(五)规范便民服务事项。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2085号)文件要求,将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等7个许可事项、农村幼儿园举办停办登记注册、中国内地公民婚姻登记等8个行政确认事项纳入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统筹推进城乡低保、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医疗、土地流转、就业培训、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政务服务事项、惠民政策、农业生产、科技知识等咨询服务事项以及水、电、气、电视、通讯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进大厅,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责任部门: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文旅体局、区医保局、区经信局、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10月底)

(六)坚持信息公开。按照一事一次办优化整合关联事项,将服务事项名称、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等进行公开。制作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示范样本及样表,在窗口或服务区显著位置摆放,方便群众查阅获取。定期公布涉及辖区群众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社会福利、涉农补贴、户籍管理等应公开的相关事项。对外服务窗口应设置岗位牌,公开展示窗口人员单位、姓名、职务职责、电话和照片等信息,窗口工作人员应挂牌上岗,是党员的应注明身份。(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6月底)

(七)创新服务方式。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接通至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明确专人负责平台运营及维护。开通快递服务、警务、社保、医疗等服务。创新开展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法律服务、农技服务、信息服务和电商服务。改进便民服务方式,建立镇领导和区级派出机构负责人逢场天到便民服务站集中办公等制度。落实村干部轮流坐班,发挥村便民服务室的代办、帮办作用,通过干部多跑路实现让群众少跑路。(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商合局、区医保局、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10月底)

(八)规范审批服务印章使用与管理。在镇便民服务大厅统一启用广元市昭化区**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区内流转的办件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电子印章,切实解决群众办事盖章难问题。(责任部门: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10月底)

(九)强化便民服务管理。选派政治思想优、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或后备干部固定到窗口工作。定期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理论知识和服务能力水平等相关培训,规范窗口人员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建立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一次性告知、服务双岗、去向留言、投诉举报等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应统一着装,规范服务礼仪,提升服务形象。镇便民服务大厅监控设施设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加强对所属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配备消防器材,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震、防失泄密等安全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学习和演练。(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6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镇村便民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建设是推进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区级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确保便民服务事项及时充分下放。各镇要统筹资源,结合实际,充分整合利用好两项改革后服务场所、人员,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基层便民服务场地不减少、服务功能不削弱、服务效能不降低。

(二)注重实效,强化督促指导。各镇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要注重实效,切忌做表面文章,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加强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室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业务指导职责。

(三)密切协同,落实后勤保障。区财政局应落实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所需资金,同时将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室正常运行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相关部门在人员、场所、设备设施等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稳步推进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并保障其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