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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暨区委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7-25 字体: [ ]

7月25日,区委书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区委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自强主持召开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暨区委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区委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静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全体会议精神,以及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四川省环境质量改善不力约谈办法》并提出我区贯彻意见;审议了《广元市昭化区最干净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送审稿)》《广元市昭化区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送审稿)》等有关工作方案、文件;安排部署了小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各项工作;相关单位作了工作说明和汇报。

刘自强指出,要准确把握形势,坚定对标对表,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近年来,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由局部向全局推进转变,生态环境质量追求由达标向最干净转变,生态环境监管模式由微观管理向分区管控转变,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区上下要接续努力,将生态环保底线牢牢守住,共同推动昭化生态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

刘自强要求,要坚持走新发展路子,协同推进,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区上下要切实守护好绿水青山,严守安全底线、严控环境质量、明确保护红线。要着力补齐短板弱项,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深化重点小流域治理,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要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开展污染防治重点领域试点示范,落实“双碳”任务创新行动,做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刘自强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要常态化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传达学习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决定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区领导要带头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定期开展暗查暗访,专题研究解决分管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各镇各部门要坚决扛起责任大旗、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积极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环保领域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要加强环保工作责任督导,严肃查处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等行为。

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区委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盛通 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