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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2025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1-02 字体: [ ]

为统筹推进各类重点群体就业,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经卫子镇人民政府研究,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计划招聘城公益性岗位人员11名,其中:市场管理4名、保3名、停车管理2名、交通协管2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2.辖区内法定劳动年龄内已办理失业登记且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的人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常住地为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公益性岗位:

1.不符合公益性岗位使用对象的;

2.已通过其他形式实现就业创业(外出务工、创业、有营业执照、在单位参保等)。

3.与林业、交通、水利等部门设置的岗位重复,存在一人多岗的。

4.其他法定情形不适宜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

、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有意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到卫子镇农民工服务中心处咨询;

(三)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留意接收短信或电话,报名咨询电话:0839-8770731。

四、岗位待遇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1970元/人·月标准),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区人社局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五、人员管理

1.经面试、审核、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协议,合同期满(含享受政策期满)自动解除聘用关系;

2.受聘人员的管理及考核按相关规定执行,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单位可解除聘用关系。


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