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2016年5月至6月,区审计局对区教育局2015年度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2015年上级下达昭化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资金1093万元,用于太公镇小学、昭化镇小学等17所薄弱学校校舍改造和生活类设备和教育技术装备类设备类项目购置。截止2016年4月,到位资金1093万元,拨付资金105.82万元。校舍改造项目已开工5666.59平方米,占规划建设总面积的33.47%;已开工单体项目7个,项目开工率为43.75%,设备类项目购置已完成招标资金58.74万元,占规划投入资金的34%。
审计结果表明,区教育局高度重视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的管理,成立了专门机构,出台了相关文件,建立了问责制度。但审计发现也还存在专项资金沉淀过大、项目进度缓慢,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进度缓慢,专项资金沉淀较大。截止2016年5月, 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第一批个别建设项目才在选址,第二批中8个改扩建项目才报区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财评;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只完成了采购计划的50.64%,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均未进入招标程序。
(二)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区教育局未通过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2015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总体规划、年度资金安排、工作进展等情况。
(三)个别学校建设项目清单编制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区教育局加强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和项目的管理。一是跟踪检查资金使用情况;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特别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问效,充分发挥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完善项目监督机制。对项目构建实行定期公示机制,通过网络、电视媒体等途径和渠道,定期公布项目进度及相关情况,构建社会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区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教育局及相关单位正在组织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