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厉打击购销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根据省市局要求再动员、再部署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行为,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狠抓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药品流通领域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挂靠”“走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劣药品流入合法渠道,危害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净化药品流通领域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组织领导
成立集中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冯子东 党组成员、药品总监
副组长:侯继勇 执法大队队长
杜银梅 药械化监管股股长
成 员: 王志超 办公室主任
王建平 元坝食药工商负责人
王 强 卫子食药工商所负责人
余思银 王家食药工商所负责人
鲁征文 虎跳食药工商所负责人
唐 军 昭化食药工商所负责人
冯开建 元坝食药工商所
刘 菁 元坝食药工商所
曾 察 昭化食药工商所
冯 伟 虎跳食药工商所
杨怀军 王家食药工商所
唐德蓉 卫子食药工商所
专项整治小组:
第一组:组长 冯子东 成员:黄越 刘菁 曾察 冯开建 杨怀军负责元坝片区和昭化片区
第二组:组长 侯继勇 成员:杜银梅 冯伟 刘长灵 崔宏 唐德蓉负责王家片区、卫子片区和虎跳片区
领导小组下设在药械化监管股,杜银梅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集中整治时间
6月25日至7月31日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行为
1.企业:“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证照的违法违规行为。
2.企业对购销方资质审核不严格,进货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按规定销售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3.企业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开具税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做到随货同行;税票上未列明购销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购销单位名称、购销双方的开户行及账号等内容;票、账、货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
4.超范围、超方式经营。
5.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国家有明确管理规定的药品。
(二)重点检查品种
1.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类疾病的药品;
2.血液制品、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确保车辆、驾驶人员到位。各组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加强案件办理,提高办案效率。坚持“严”字当头,做到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查处处罚。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执法大队要及时立案,深查深究,一查到底。绝不走过场,办人情案。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药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下架,停止销售使用,监督召回。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要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传这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广泛发动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积极参与整治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要大力宣传整治成果,及时敢于曝光典型案例,增强专项整治行动的威慑力。
(四)加强信息、总结工作。一是集中整治期间,各组要加强工作信息互通、信息报送、反馈等。二是加强集中整治工作小结。采取半月制汇报、讨论、风险研判、查处等汇总情况。
(五)严肃纪律,责任追究。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不力的相关部门、个人及食药工商所,要严格追究其责任,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包庇纵容、妨碍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2016年6月17日